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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告示和手令(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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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方圓數十里的移民區內,十幾個村子都張貼了告示。不少移民百姓圍在那裡,聽識字的人大聲解讀。

「李大人,就是這洛寧社主……你們問洛寧社是什麼,我也不知,估摸就像是官府衙門。海東公司,就是屬於洛寧社。」

「海東島,就是這島以後的名字了。」

「公司是什麼?這上面說是一個不分姓氏、多村聯合的大家族!經理,就是族長了。經理帶大伙兒開荒耕織,處理民政大事,定期向洛寧社主請示匯報……」

「林村長做了這經理!我們村的邱村長只是什麼礦業處長,整整低兩級啊!」

「邱村長如何能和林村長比?那林村長乃是大秀才,做過知縣相公的師爺。我們邱村長只是識字明理罷了。」

「這上面說,公司什麼都管,卻只收兩成農稅,沒有任何雜稅……」

「真的沒有任何雜稅?有這樣的好事?」

「真要如此,那我們豈不是能得八成收成?記得大宋賦稅最輕的那年,自己的田也只能得七成,其他年份最多就得五六成。到了蒙元,一年收成竟是大半被征,餬口都難。」

「既然公告,還有社主大印,當然不假!」

「李將軍不但威武,也仁義啊!」

「哎呀,是真的……老天爺保佑李大人長命百歲啊!」

「你們看,這邊告示說的是什麼保安團……」

「保安團就是李大人手下那些精兵,上面說以後常駐咱這,保護百姓,防禦生番。」

「你們看這寫著,林水村的張斂,已經被任命為這保安團的團副了,一步登天啦!」

「什麼?那不就是林水村的張大個子嗎?想不到李大人一來就抬舉他做了團副!不過他的確很能打……」

「要是沒本事,李大人能讓他當這團副?我告訴你,張斂在大宋軍中雖然只當什長,但他並不簡單。」

「五年前溧陽一戰,張斂身穿四十斤的步人甲勇往直前,格殺蒙古百戶長和幾個真韃。按軍功最少授個都頭。可溧陽大敗,他罵上官無能,竟啥官兒也沒撈到。」

「哦?你怎麼知道?」

「我為何知道?溧陽一戰我也在啊,與張斂還是同營。看來李將軍頗為識人啊,一來就抬舉了張斂。這些告示上也有招兵的,我也要去!」

「保安團要招五百新兵,十五歲到三十五歲,身體健壯。每季度兩貫錢起步,糧食管飽!我也要去!」

「真有這麼好?我也要去!」

「快看這邊,是《海東簡律》。一共三十六條!」

「什麼海東簡律?快念來聽聽!」

「當然就是這海東的法了。」

「第一條:殺人者死,偷竊償百,強盜為奴。」

「好!這是約法三章!」眾人喝彩。

「第二條:漢人(含女真)抗令抗稅,罰役一年。生番抗令抗稅,死罪。」

「第三條:遊手好閒,無所事事者,罰役一月。欺凌老弱婦孺,罰役三月。」

「第四條:漢男(含女真)奸漢女(含女真),罰役十年。番男奸漢女,凌遲處死。」

……

「第十八條:百姓開荒,人均田土不得超過十二畝,余者歸公。」

「第十九條:村長每半月召集戶主議事,此為常會。必要時亦需召集議事,此乃非常之會。」

「第二十條:公司每五日召集各處長議事,每半月召集村長議事,此為常會。遇事亦可臨時召集非常之會。」

「第二十一條:家有保安兵者,村中可派勞力幫其家耕種五日。」

「第二十二條:家有戰死烈士,永不納稅。公司養其老幼,善始善終。」

「第二十二條:遇大戰大災,保安團認為兵力不足,可徵發壯丁。公司亦可發布動員令,集眾之力以對。」

「第二十四條:建老君廟,奉陰陽太極圖,每逢年節祭祀,平日買賣趕集,以老君廟會為集市。」

………

「第三十二條:隨地便溺者,罰糧三斗。」

「第三十三條:嚴禁放高利貸,私人放貸利息不得超過一成,沒收非法所得,罰役兩年。」

「第三十四條:聚眾賭博者,沒收賭資,罰役一年。」

「第三十五條:私營鹽鐵糖酒者,沒收非法所得,罰役一年。」

「第三十六條:公司各級貪污、枉法、營私、瀆職、欺民、違規,百姓可去保安團上告,由保安團傳訊、審查涉事公司職員。保安團欺民,百姓可去公司上告,由公司公安處傳訊,審查涉事保安兵。公司和保安團有爭執之處,報社主仲裁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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