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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3、724節 簡化文字,規範度量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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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李洛今天瞅准了這個好日子,他的大招還沒有完。

定下文字簡化的大事,天子又開始學起始皇帝的那套。

「大唐志在天下一統,可這大一統,難道僅僅是土地和文字的一統麼?始皇帝千古一帝,他不但統一華夏,還統一了字體,還統一了度量衡,功莫大焉。」

「可是如今,世事屢變,這各地度量衡,也不再統一了。大斗小斗,長尺短尺,不盡相同,標準混亂。使得重有缺兩,長有缺寸,不但諸多不便,也方便奸商稅吏盤剝小民。」

「朕,準備重新設定度量衡。工部,要制定度量衡的模母,以為天下標準。還要製造尺子、量斗、秤盤、時鐘,由專賣司售賣天下。」

「民間暫時不可私造尺斗秤。凡徵稅和丈量田畝等事,一律只准使用朝廷標準的尺斗秤。」

李洛喝了一口茶,捋捋小鬍子,「另外,還要重新厘定度量。一天十二個時辰,每個時辰八個刻度,不夠精細。朕要將一個時辰改為十刻,每刻十分,沒分十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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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洛的「分秒」都比後世大。他的一分是後世一分出頭,一秒是後世三秒多。拿到古代,已經很精確了。

古代計時,小單位往往用什么半柱香,一盞茶,一個呼吸等等描述,很不精準。這當然需要改進。

「長短,分為十毫一厘,十厘一寸,十寸一尺,十尺一丈,百丈一里。」李洛說道,他的毫釐寸尺丈里的長短,和宋元不同,和後世西方標準也不同。

事實上,歷朝歷代這些標準都不盡相同,各地也有差別。就是最穩定的寸,自古以來變化也不小。

「所以,這最短之刻度,便是一毫。毫,便是最初基準。以傳國玉璽四邊之長為基準,定為一尺作為母尺,再用圓規分割為十寸,寸再分割為十厘,一厘再割為十毫。」

傳國玉璽寬三寸有餘,四邊長度大概有後世四十厘米出頭。以此作為一尺,比宋尺長十厘米。李洛搞出的尺寸,比宋朝大些,但毫釐又比後世西方標準小。

但是一里,又和宋朝差不多,都是後世400米出頭(清朝前一里420米,清朝570米,民國500米)。

李洛想要以華夏的度量衡,來作為將來的世界標準。

「還有重量。以傳國玉璽為五斤作為基準,工部做出一斤重的秤砣為母。廢十六兩制,改為每斤十兩,每兩十錢,每錢十分。」

「百斤為一鈞,十鈞為一料。」

李洛的一斤,相當於後世六百克,和宋朝一斤差不多。但兩的重量變大了。

「還有就是,以十立方厘為一合;以十立方寸為一升;以一百立方寸為一斗;十斗為一石。」

李洛的一升,和後世一公升差不多,一石比宋朝的石大了一些。

為何要用傳國玉璽?因為傳國玉璽具有唯一性,不可複製性。

「工部都記下了麼?」李洛一口氣說完,就看向工部尚書顧鎧。

顧鎧出列道:「工部都記下了。可還需要借陛下傳國玉璽,以作衡量。」

李洛點頭,傳康西等內侍,去內宮問皇后取傳國玉璽。

等到傳國玉璽取來,工部的匠師官員當殿用稱稱了傳國玉璽的分量,定為五斤,在秤桿上做好刻記。

接著,李洛親自在白紙上蓋上傳國玉璽。顧鎧親自用圓規,將白紙上的印量出四邊,做出一條直線,這就是一尺!

接下來,工部的任務就是根據傳國玉璽的重量和邊長,重新制定度量衡基準,推行天下。

以後,整個大唐的度量衡不但統一,就是度量工具也統一了。

尺寸到底有多長,斤兩到底有多重,不會再標準不一,各說各有理,而是有一個唯一的共同的基準。

工部將會製作銅製的一整套度量衡工具,作為國家度量衡的原始標本,陳列在皇宮。

被後世津津樂道的文字革新和度量衡規範,就在這一天同時定下了。《洪武政要》又多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政事堂左相、駙馬楊漢明出列奏道:「陛下,益州牧李益上奏,蜀人平日愛賭錢,無論城池還是鄉村,處處可見賭坊。蓋因蜀地土地肥沃,風調雨順,加上陛下輕徭薄賦,均田授產,民間恢復很快。這百姓的日子一好過,無所事事之下,就多有牧豬奴(賭徒)。」

蜀地因為得天獨厚,只要沒有禍亂,自古百姓的日子都不錯。這也是蜀民愛賭錢愛看戲的原因。倒不是蜀人天性好賭。

牧豬奴(賭徒)天下皆有,但蜀地的賭風,的確更加嚴重。(別誤會作者地域歧視)

楊漢明是第一任益州牧,當然是熟悉益州的民情風俗的。

他將益州牧的奏章親自呈上,繼續奏道:「我大唐以道治天下。陛下和皇后常說的娛樂之道,也是教化之道。這賭風盛行,不利於教化,有違大唐德治。」

李洛打開益州牧的奏章一看,就是眉頭一皺。

你道唐主為何皺眉?

原來,奏章中說,短短三個月時間,益州各地刑案大增,多數是這賭博引起。

有人賭博借了閻王債(高利貸),或者鋌而走險盜竊,或行騙,或殺人,或者逼妻為娼。這賭博輸錢就是誘因。

光引發的殺人案,就有十七起。破家者,數以百計。盜竊等案件,也數以百計。還有一些地頭蛇通過賭坊,謀取暴利,誘使百姓參賭,有成為黑惡勢力的趨勢。

這還得了?各州也都有這些事,可都沒有益州這麼嚴重。

益州安定才三年啊。

賭博的危害,絕對不僅僅是讓人不事生產,還會敗壞人心,荼毒民風,使人傾家蕩產,或者不勞而獲。

李洛放下奏章,「朝廷雖然沒有禁賭,卻嚴禁放高利貸。這些人卻以正常借貸之名,行高利貸放貸賭資之實。著實可惡。」

官府為何不管?因為很難。

高利貸的協議,表面上看是正常借款協議,也不會寫明是賭資所用。文書上寫著借你十元,其實只給你三元。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怎麼能判斷是高利貸呢?

如果武斷的判定是高利貸,那麼其他正常借款的人,也可以誣陷他的債主是放高利貸,以此賴帳不還。還不亂套了?

楊漢明說道:「陛下,這閻王債之事,歷代都有嚴禁,卻從未禁得住。可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之下,只要協議找不出問題,朝廷就很難法辦。」

「不過,朝廷可以取締賭坊。取締了賭坊,就能狠狠剎剎風氣,牧豬奴(賭徒)也就少了。」

李洛點頭,「刑部下令,取締全國賭坊。有敢經營的賭商,一律查辦。讓牧豬奴們不敢光明正大的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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