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特色金礦旅遊(2/2)
司凡想了想,笑了。
「這礦場我想定義的是國家資源保護區,但是也是旅遊區,這裡的旅遊特色就是挖礦體驗,允許帶著小型的錘子進行開採,不允許攜帶其他的工具,每個人進入需要交納門票。」
……
一番話,說的兩個人還處在蒙圈階段,他們完全無法理解司凡說的是什麼。
把一個礦區打造成旅遊區,然後讓人可以進去隨便挖礦,只要交納門票就行了。這樣的好事上哪兒找去。
然而司凡就是這麼想的,並且在他的心目中,這必須要有可持續發展性,讓這個礦區可以慢慢的發展。
金礦是不可再生的資源,這挖走了那就是真的沒了,所以在挖掘過程中司凡不允許攜帶任何的機械,就這麼讓他們挖,不過僅僅只有黃金還是不夠過癮啊。
司凡咬牙切齒的想到。
如果別人知道他的想法,非要打死他。
只有朴主任聽著他的想法說道:「既然您要保護資源,那我也不阻攔,其實開採金礦非常污染環境的,特別是水資源,我相信在這個地方水資源是十分珍貴的吧?」
傻子都知道,這裡是樓蘭,要想得到水資源,那只能從外面運輸,這中間的價值差距太大了。整個城市的水資源都需要引進,這簡直就是瘋狂。
司凡不會說那麼多,他只是將目光放在眼前的事情上。
「既然這以後將成為旅遊區,特色也是採礦,這些傢伙的處罰標準是不是就不用使用咱們現在的法律?改用保護區的規矩?」司凡接下來詢問警察。
那警察點頭:「沒錯,如果是破壞保護區環境的話,確實可以先按照保護區規定進行處罰,之後按照其造成後果進行法律裁決。」
這就是告訴司凡,這傢伙可以按照保護區的規矩處罰。
司凡這就笑了。
「私自攜帶非機械化採礦設備進入倒礦區沒收全部礦產並罰款5000-10萬元,私自攜帶機械化採礦設備進入到礦區,沒收全部礦產、沒收設備,罰款金額10萬-50萬之間,逃票進入到採礦區沒收全部收貨,並罰款十倍門票。」
這是最簡單的處罰方式,之後還有其他的詳細的規章制度,但是這就是框架,是司凡想到的框架。
對面的朴主任就是默默的聽著,他學習的態度是十分的端正的,畢竟司凡的身份和他相差太遠,而小警察則是在考慮處罰的標準。
正當他考慮的時候,司凡又說了。
「這次情況極其惡劣,全都按照最嚴重的處罰標準,不過你調查下他們的家庭環境,特別困難的就讓他們進行社會服務減少處罰。」
「社會服務暫時定義在城市衛生清潔上吧,其他的方面你們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