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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終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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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宋朝的宰相,除了其他的雜入外,光是月俸,就是三百貫,年俸四千貫,如果加上雜入,如,服裝、祿粟、茶酒廚料、薪炭、鹽、隨從衣糧、馬匹芻粟、添支(增給)、職錢、公使錢及恩賞等,年入數萬貫。

比如咱們的包青天包大人,在開封府尹的任上,一年的公使錢,就是一萬六千貫,而北宋淮南一個州的賦稅,也不過一萬五千貫。

而數州養一相,已經成為了北宋的慣例。

為什麼北宋的冗官那麼厲害,非要改革,就是年俸太高,人人都想當官,比營商還要賺錢,而且還沒走風險,還能惠濟家族。

高薪養廉,卻不進行監督,如此一來,反而促進了土地兼併。

不過,宋朝的物價更高,真宗時,斗米已經超過六十錢,斤鹽也超過了六十錢,所以,與貞觀,開元盛世相比,米鹽貴了不止十倍,官祿其實相差不離。

唐朝官祿分五等,一品為一等,月五十石,二品三品以30石為二等,四品、五品以20石為三等,六品、七品以5石為四等,八品、九品以2石5斗為五等。

一等與二等列翻了五倍,二品與三品官,年俸約兩千石,四、五品則翻了四倍,年俸千石,八九品則屬於人數最多的官吏,則年俸一律為百石。

如此一來,明面上來看,整個朝廷的錢糧輸出,大大增加。

最起碼,需要翻上五倍。

李嘉瞬間懵了。

舉個例子,神武二年,由於增設了許多官職,所以大唐朝廷上下約有五千名官職,支出祿米折合銅錢,約有五十萬貫,而朝廷收入差不多有五百萬貫。

養起這些官,綽綽有餘。

但,如果翻五倍,就是兩百五十萬貫,再加上養軍,可以說,得勒褲腰帶過日子了。

養官占據一半的收入,這是極其不合理的。

不過,李嘉又轉念一想,地方官吏,基本上俸祿是由州、府進行發放的,而州、府之官吏,才是由朝廷進行發放。

也就是說,占據大頭的縣、吏,近半的官,需要地方來承擔。

換句話來說,戶部的錢糧,其實是從地方分成後,再納入朝廷的,這屬於淨收入。

況且,一縣官吏數十,年俸不過數千石。

再加上商稅,供養起來並不難。

實際上,真正需要朝廷來承擔的州、府之官吏,年俸不過一百多萬貫。

差不多占據財政的二到三成左右,還是可以接受。

況且,再得到江南江西兩地,商貿的繁榮,外加田畝地增加,戶口的增添,戶部年入千萬貫不是夢,所占比例反而更低。

換句話來說,只要國土不斷的擴大,養官成本會越來越低,尤其是江南這等肥沃之地。

「准了!」李嘉大筆一揮,直接就准許了。

「自今日起,百官的俸祿,才算是有了明確的標準,今後誰要是不符合其收入,就是貪污,一抓一個準。」

皇帝冷笑道。

職田這東西,部分國家早就廢除了,如今,也是時候真正終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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