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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六章拿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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攔路喊冤,刺殺

「還不從實招來嗎?」

明鏡高懸之下,王寧高坐在桌案上,拍著木板,望著站立的幾人,板著臉,沉聲問道。

「巡查使所問何事?」上元縣縣令恍然不知,臉上極為疑惑。

「孫縣令所言正是,下官也著實不知情!」江寧縣縣令也是一臉的茫然,附和道。

江寧府下轄數州,其中原江寧改為金陵州,下轄十縣,治在上元、江寧二縣,所以,王寧剛到金陵,就從兩縣開刀。

首當其衝的,就是縣令了。

「哼,七品縣令,也敢放肆!」王寧冷笑一聲,說道:「某上承皇命,添為巡查使,有先斬後奏之權,而你們這七品縣令,正好就在其下!」

此言一出,兩人縮了縮脖子,繼續保持著疑惑的姿態,不言語,申請穿著官袍還未退下,或許是給予了他們些許膽量吧!

「不到黃河心不死,來人,將兩倉大使押上來!」冷笑一聲,王寧不慌不忙地說道。

很快,兩個臉大腰肥的倉大使,如同死魚一般,被隨從的元從軍押解上來,官袍早已經被扒下,如今換上了囚服,與監獄中的犯人毫無二樣。

「這二人,你們還能認識吧!」王寧問道。

「自然如此!乃本縣常平倉大使!」江寧縣令這才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說道:

「難道是他們監守自盜?巡查使儘管拿下,某與他們毫無干係啊!」

「念——」王寧不管其表演,直接吩咐道。

一旁文人打扮的幕僚,直接拿出一本帳本說道:

「九月十八日,平台鄉入糧,一千兩百石——」

「九月二十二日,下馬鎮入糧八百石……」

「九月二十四日,明春鄉,共入糧七百石……」

「秋收後,轉運使司衙門已經撥下縣衙,常平倉應入糧五千三百石……」

「可是,江寧縣常平倉卻只有區區五百石,其餘的五千石糧食,已經不見了蹤影!」王寧直接打斷了幕僚的話語,瞪大了眼睛,逼問道:

「請兩位縣令告訴我,兩縣不見了一萬三千石糧食,常平倉中的上萬石糧草去哪了?不會被老鼠吃了吧?」

「巡查使,這是倉大使監守自盜的啊!」兩個縣令連忙叫屈。

「監守自盜自是不假,但若是沒有縣令與倉大使聯名發令,這常平倉不會遺失一顆糧食!」

王寧搖搖頭,感慨道:「如今市面上,糧價為兩百八十錢一石,而兩縣遺失之糧,價值已然超過了三千貫,這可不是一筆小數字!」

「按照大唐律該如何?」王寧轉頭問道。

「《唐律疏議》中,《職制律》中記載,受財枉法,即官吏收受當事人的賄賂而枉法裁判的,收受賄賂一尺(唐代計算贓物時先把它折算成絹數)杖責100下,一匹杖責加倍,15匹可判處死刑。」

一旁的幕僚,一本正經地說道。

都說明朝嚴酷,但《大明律》中記載,監守自盜,滿40貫即處絞刑;貪贓枉法(收受賄賂從而歪曲法律),滿80貫處絞刑;貪贓不枉法(雖受賄但並未歪曲法律),滿120貫杖責100下,流放3000里。

大唐律可比大明律嚴太多,只是沒有真切的實行罷了!

「唉,說錯了!」王寧搖搖頭,糾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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