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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六章開府(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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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的一個武昌縣,賣礦就有十幾萬貫錢,雖然是十年的開採,但依舊讓人震驚。

由此可知,南方安定數十年,地主豪族們也著實富裕了不少,尤其是一直處於大後方的江西。

其實,可以管中窺豹,小小的武昌縣就有幾十條礦場,那全國能有多少?

皇帝和朝廷自然開採不了,將其授權開採,是最合適的手段了,明朝設置礦監,其實就是最下等方法,產出還不夠太監貪污的,更何況直接剝削礦工,容易招惹把柄。

從管仲開始,數千年來,礦場就隸屬於朝廷了,基本上屬於國營的範疇,但皇權難下鄉,所以地方官吏只要有孝敬在,自然睜隻眼閉隻眼。

雖然允許地方開採礦場,但有的可采,有的也不能。

「凡鹽、鐵、金、銀、銅、鉛、錫,七者,皆不允私人開採,皆由少府寺親自開採,不在此列者,可盡數發賣授權,若礦小且偏,也可授權開採!」

手裡突然多出一筆錢,讓李嘉喜不自勝,他發覺了,若是將那些不在手中的礦產,一律變賣,豈不是能多上千萬貫,雖然是十年,但著實很多,令人心動。

「少府寺可以參考武昌縣,將長沙府好好的拾綴一下,多個百萬貫也是可行的!」

「小的知道!」李安國也嘗到了甜頭,誰不喜歡錢多?

「只是,陛下,長沙府與武昌不同,多位勛貴高官,若是其也參與進去,又該如何?」

「就讓他們弄吧!」李嘉無所謂地說道:「難道我禁止,他們就不開礦經商了?由暗為明,反而更好監控了!」

他想得很清楚,自古以來哪個勛貴純粹靠俸祿過活的,經商只是常態,兼併土地,開礦富家,更是常有的事。

明朝官吏反對礦稅,說白了就是反對皇帝從他們家裡撈錢,惹得不痛快了。

宋朝則一切都官營,賺錢的活計都摟到懷裡,結果高薪養廉,越養越貪,礦稅反而越來越少了,理由正當:開採到底,沒多少了。

李嘉寧願這個勛貴們開礦,也不想讓他們去兼併土地,至少明面上的開礦,他還有點錢,轉入私下了,可就真的什麼都沒。

「記住,那麼大礦,且易開採的,都與我留在少府寺,中小礦,除非金銀鹽三者,哪怕是鐵礦,也可以授賣,正好如今民間用鐵不足,少府開採也不夠,可以補充一下!」

「授賣後,一律給我登記好,做個牌子,十年後,咱要繼續拍賣,價高者得,可不能任由人成為家產咯!」

李嘉轉過頭,對著李安國吩咐道:「無論是哪個勛貴,哪怕是我老丈人去了,也要給我競拍,沒有錢,就讓他去吃屁!」

「少府寺出個條陳與政事堂,天下礦場,礦工之數不得超過三百,哪怕其礦大,也要與我限制他!」

「若是出了人命,除了撫恤外,狠狠的與我罰他,若是人命太多,就直接沒收,重新轉授!」

「喏——」李安國心神一稟,連忙拜下,心中暗暗叫苦。

他剛回長沙城,就有許多勛貴聯繫他,甚至包括皇叔宣王、淮海王、長沙王在內,都想分一杯羹,其他的勛貴還好說,只是宣王理論上來說,也是他半個主君,著實難為。

不過,他自小就與皇帝相隨,親近地很,所以也要吐露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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