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6章刑統(2/2)
這種帶有極大的人文主義色彩的法律,讓李嘉頗為看重,即使在後世,偷盜問題也是極大的麻煩,如此採用此法,社會不知安寧多少。
當然,在封建社會,法律只是底線,若是執行不到位,甚至成為虛文,不過至少有法可循。
也正是如此,李嘉對於郭榮極為佩服,甚至,把《大周刑統》作為大唐的法律藍本,而不是早已經過時兩百多年的《大唐疏律》。
而,其實,王溥對此頗為無奈的,他直言道:「其應諸道見禁罪人,無家人供備吃食者,每人逐日破官來二升,
不得信任獄節級減消罪人口食,仍令不住供給水漿,掃酒獄內,每五日一度洗刷物中。有病疾者,畫時差人看承醫療。」
「如此,卻是府庫糧草驟消,許多百姓羨慕獄寺供給糧食,救病,甚至主動犯罪而入獄,以致於京城寺獄人滿為患。」
犯罪分子進了監獄「享福」,苦的卻是監獄管理人員。宋朝的牢頭們可以吃香喝辣,打死人如跟死只螞蟻,如神行太保戴宗。
但後周的牢頭們卻叫苦走大他們不但無法享福,反而要把犯人當大爺伺候。
根據後周的監獄管理制度,牢頭們每天都要主動打掃獄舍,保持清潔衛生,防止疾病流行,甚至還要每隔五罪犯清理木枷一次。
想當獄霸,在郭宋時代想都不能想,完全沒有可能。
所以,王溥對此滿腹牢騷,認為不切實際,這一條確實要改的,朝廷耗費太多。
對此,李嘉則提出不同意見,他說道:「這一條著實很妙,誰言罪犯就不得好過?」
而且,以如今這個時代的司法程序,幾乎泰半都是冤假錯案,許多人被冤枉,等不到判刑,就沒了性命。
這對於人力資源來說,是極大的浪費,李嘉為之不平:
「凡不在死刑之罪,皆可活之,豈能讓人隨意踐踏?」
說著,他對王溥道:「如今交州、占城,海南,可謂是蠻荒之地,正是人口稀缺所在,與其讓這些人草草死與獄中,不如流放入這幾地。」
「這般,輕者在海南,次之交州,再次之乃是占城。」
王溥想了想,與其浪費糧食和物力,流放在這幾地,可謂是極為妥當的,只是,他謹慎道:
「是否量刑過於重些?」
這般提醒,李嘉恍然。
這幾地,對於如今的人來說,相當於流放去非洲了,恐怖異常,十有九死。
對此,李嘉擺擺手,說道:「莫要想的太過於恐怖,只要不喝生水,多吃熟食,自然也能活下來,不然,交州幾十萬人,哪能活到如今?」
王溥一想,這倒是不假,既然當地人能活下來,流放的人自然可以。
「陛下,男女別獄,可真要施行?」
「這是當然!」
李嘉認真地點頭,他沉聲道:「監獄之污穢,某不在多言,凡聽聞入獄之女,無論罪輕重,皆以尋死,無他,入獄生不如死罷了。」
「男女別獄,甚至,招募女卒,也是必須的。」
女人進入監獄,男女同牢,不用想就知道後果,而且獄卒為了賺錢,當老鴇也很正常,反正是罪犯,死了比螞蟻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