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伊布里斯(1/2)
阿富汗,莎蘭市。
一個普通居民的房屋,成為僱傭兵的臨時基地。
隔壁屋傳來微弱的哭聲和痛苦的呻吟。
「讓他們安靜點。」首領閉著眼,下達命令。
一名僱傭兵走到了隔壁屋,伴著幾聲短促的槍聲,所有的聲音都消失了。
屋內的氣壓變得更低了,徹底安靜下來,沒有人開口說話。首領仍閉著眼,一把銳利的飛刀,在手指間快速的旋轉。
「我以為你們是專家,殺人的專家。」
首領終於睜開了眼睛。
「可就是一個沒有槍、沒有防彈衣的普通人,在你們重重包圍下,竟然順利的逃走了。對了,我差點忘記,他的腿還受了傷。」
冷冰冰地視線,掃視著在場的僱傭兵,他把飛刀狠狠刺進木桌。
「我真不明白金並老大為什麼花錢雇你們?還是說他覺得你們太沒用,想通過這次任務,把你們這些廢物徹底淘汰——放心,撫恤金會給足的。」
「閉嘴吧,靶眼。」
站在最角落的男人站了出來。「我們跟著你行動,這不代表,我們就真的服你,是你的手下。我們是看在金並和佣金的面子上。」
沒錯,他們並不是靶眼的手下。
他們是金並——這位美國黑道帝王——雇來幹活的,最初他們接到的任務,就是前往日本,將那個手提箱,安安穩穩的帶回美國。
這本來只是一個簡單到有些無聊的運輸任務。
直到那個神秘女人出現前。
她就像一個惡靈,一個人,一把槍,將這群經歷過無數生死的男人,逼到了死角。
一周前的戰鬥中,他們死了八個人,全是被一槍射爆了腦袋。
靠著第九名同伴的犧牲,他們找到了女人藏身的狙擊點,恐懼和仇恨驅使下,他們沖了過去,發誓一定要把她撕成碎片。
可抵達時,等待他們的是一枚毒氣彈。
又死了近一半的人。
剩下的因為攜帶了防毒面具,幸運的撿回了一條命,但那個箱子也被女人拿走了。
這個消息傳回到紐約後,金並憤怒的砸碎了桌子,並派出了手下最出色的殺手,過來收拾殘局。
這個殺手,就是靶眼。
靶眼有著超乎常人的投擲能力,任何可以擲出的東西,在他手裡都是最為危險的武器。不僅如此,他還是格鬥專家,精通各類冷熱兵器。
橫向對比起來的話,他跟神盾局的鷹眼很像,只不過他更偏重於單純的刺殺,而鷹眼的情報探索、問題處理能力更強。
靶眼得到的命令只有一個:殺了那個女人,然後把箱子帶回來。
「放心,蠢貨們,我會讓她付出應有的代價。」
抵達日本的第一天,靶眼把殘存的僱傭兵聚集起來,看著他們不屑的說:「至於你們,只要把我安排的事情,做好就夠了。」
然後,就是長達一周,跨越了小半個地球的追捕行動。
同樣都是最頂級的殺手,靶眼和女人都沒辦法輕易的殺死對方。
唯一的損失就僱傭兵們,在靶眼毫不體恤的指揮下,又死了五個人。
原本四十多人的小隊,現在就剩下了十四人。
因為他們的失誤,箱子被搶走,所以他們選擇忍耐靶眼的臭脾氣,但這份忍耐已經到了盡頭。
站在角落裡的男人走上前,冷著臉說:「聽著,靶眼,我們不會再聽你的命令,接下來,我們會自由行動,你可以滾——」
男人的話沒說完,一支飛刀刺穿了他的喉嚨!
嘩啦!
所有的僱傭兵都舉起了槍,黑洞洞的槍口對準了靶眼。
他們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們能接受死在戰場,死在敵人的槍口下,但他們無法接受被一個混蛋,帶著嘲諷的笑容殺死!
靶眼把手放進懷裡,僱傭兵們把槍械保險打開。
空氣一下凝固了。
然而,靶眼拿出來的並不是飛刀,而是手機。
他坐在椅子上,按下播放按鈕後,把手機扔在桌上。
手裡里出現金並渾厚、低沉的嗓音:
「告訴那幫蠢貨,佣金我加三倍,只要能把箱子拿回來,我會對他們犯下的蠢事,既往不咎。但如果做不到……我會讓他們明白什麼叫地獄。」
靶眼把腳搭在桌子上,幾乎半躺在椅子上。
「這是我出發前,金並老大親口說的話,你們選吧,要錢?還是開槍?」
僱傭兵們互相對視,又看了眼地上,還有溫熱的夥伴屍體……
這是他們的摯愛親朋,手足兄弟啊!
所以,得加錢。
三倍的佣金……足夠了。
作為全美地下勢力的帝王,金並最不缺的就是錢。
槍口重新垂下,一個傭兵說:「感謝你的老闆,用錢幫你買了一條命。」
「呵——」靶眼點了點臉頰,「我可不這麼覺得。」
經過他提醒,僱傭兵們感覺臉上有細微刺痛,一模才發現多出一道血痕,而且是每個人都有,再看背後,牆壁上密密麻麻都是飛刀。
他是什麼時候扔出來的!
沒人看到這個動作,但他們清楚,只要靶眼願意,那把刀隨時可以插進他們的喉嚨。
就像地上躺著的兄弟一樣。
「對於一群廢物,我不指望你們做出多少成果。用你們的命,把那個導遊和該死的女人引出來,剩下的,我會解決,滾吧。」
靶眼重新閉上了眼,而這回,沒人敢再反駁他。
……
阿布躺在床上,地下室有些潮濕,床躺起來也不舒服。
但他還活著,這比什麼都重要。
距離他被追殺已經過了十幾個小時,現在應該是第二天,因為地下室沒有窗,無法判斷具體時間。
地下室的門打開,少年端著盤子走過來,裡面是蒸熟的玉米粒和大米,還有四五個羊肉丸。
阿布默不作聲的接過去,大口吃飯,等他吃完後,少年又拿出新的繃帶,幫他換上。
「你學過醫?」阿布看得出來,他的手法專業。
「過去,跟隨老大的時候,因為我最小,他們受傷了,就讓我包紮傷口。」
阿布握住吃飯的勺子,那東西是純鐵製的,勉強可以能當做武器。
「你叫什麼?」阿布問。
「徳斯,艾哈邁迪·德斯。」
「好的,德斯,你為什麼要救我。」阿布觀察著他的表情,「我曾經殺了你的同伴。」
「凡枉殺一人的,如殺眾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活眾人。」德斯說,他沒有抬頭,還是認真的纏繞著繃帶。
「《古蘭經》的教義,所以你是教徒?」
「嗯。」
「什麼時候開始信教的?」
德斯綁好最後一個結,他抬起頭和阿布對視:「自從真主放任伊布里斯降臨人世,殺死了我曾經的夥伴。」
「伊布里斯」就是《古蘭經》中描述的大惡魔。
阿布好久才反應過來,他嘴裡的大惡魔,指的應該是張明。
德斯接著說:「我的父母很早就被老大殺了,老大看我能幹活,就把我帶回了基地。我剛開始幫他們裝子彈,再大一點跟他們學開槍、學殺人——」
「等等!你不恨他們嗎?為什麼要幫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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