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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案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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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快吃飯,待會兒送我去上班。」

「好。」

兩人吃了早飯,張小雨將米娜送去上班,然後自己就回宿舍收拾東西搬家,他的生活用品本來也不多,一個箱子就搞定。

「唉,從此以後就要徹底告別單身生活咯,還真有點懷念呢。」

中午提前做了飯,米娜一回來,直接吃飯,然後可以多休息一會兒,下午,張小雨回到公司之後,發現小虎正在辦公室里等他。

「怎麼了?」

「出了點小狀況。」

小虎站了起來,道:「昨天晚上在龍紋酒吧演出,有個小混混挑事情,韓組長帶著保安阻攔,平常這種情況對方會知難而退,可是昨天那人上來就打。」

「傷到人了?」

這種事情早晚都會發生,雖然他一再強調注意。

「嗯,韓組長沒控制好力道,把對方的鼻樑骨打斷了,然後我想私了這件事情,誰知道這時候警察突然來了,把韓組長抓了起來,還說我們擾亂治安,讓我們立刻停止演出。」

「龍紋酒吧,秦淮區的?」

「是啊。」

張小雨也摸不準是什麼情況,道:「走,去警局看看。」

兩人驅車來到秦淮警局,報上了名字,被領到一個小房間裡,裡面除了韓廣勇,還有那個被打斷鼻樑骨的鬧事者,叫做胡凱。

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是一個三十歲左右的,是個小隊長。

「我姓趙,你們誰是靈雨職業培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我,張小雨。」

「嗯,你們公司的保安打傷了這位事主,我們經過鑑定,構成輕傷,按照刑法第243條第一條規定,致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另外,根據民法通則第119條規定致人身體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誤工、護理、交通、住宿、必要的營養等費用,損傷達到傷殘等級的,還需要殘疾賠償金以及後續治療費。」

「綜上,本案件事主胡凱,要求你們公司賠償各項費用合計6600塊,經本所認定,其賠償數字符合實際情況,另外,對於肇事者韓廣勇故意傷人熱,處以15個月的拘役。」

趙隊長說完之後看了看雙方當事人,道:

「以上就是本次案件的處罰結果,有什麼異議的可以當場提出來,我們會酌情協調。」

張小雨舉手示意,道:「警察同志,對於刑事處罰,我沒有意見。」

這誰敢有意見,自古以來無數例子證明,跟執法機關對抗的沒有幾個有好下場的,唯一的辦法就是無條件服從,事後找關係送錢。

韓廣勇想張嘴說話,但是看到張小雨遞過來的眼神之後,就沒再開口,他知道這事用不著他操心。

「但是這個賠償金我認為過高,根據我的了解,鼻樑骨折斷這種輕傷,賠償金普遍在100到300之間,我想問一下為什麼他的賠償費會這麼高?」

「嗯,這主要是跟事主的工作有關。」

趙隊長點了點頭,解釋道:

「據調查,胡凱的主要工作是在娛樂場所給人送酒,基礎薪資五十塊一天,再加上客人給的小費,酒水提成等,一天下來的實際收入超過兩百。」

「目前,胡凱的鼻樑骨受到損傷,嚴重影響了形象,已經無法上班,恢復期預計在一個月左右,再加上醫藥費,6600塊是合理範圍。」

「吹什麼牛呢,一天兩百?你以為你是公主啊!!!」

小虎很不屑,就胡凱這樣的小混混,還一天兩百,質疑道:「什麼娛樂場所?我也想過去試試。」

「小同志,請你注意言辭,控制好自己的情緒,我們知道這樣的事情讓你們很難接受,當時我們也不太相信,就去胡凱工作的地方了解了一下,確認情況屬實。」

「好,就算他說的是真的,那這場衝突責任也不能全在我們這邊,是這傢伙存心挑事,韓組長是我們公司聘請的保安只不過是維護持續,是這個傢伙先動的手,韓組長也是正當防衛。」

小虎開始說起案子的經過,想要定性為正當防衛。

趙隊長搖了搖頭,道:

「誰先動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結果,這是防衛過當造成人身傷害,觸犯了刑法,而且我們事後去龍紋酒吧調查,並沒證據證明是胡凱先動手的,胡凱,你也說兩句吧。」

胡凱聞言抬起了頭,面無表情,道:「沒什麼好說的,我是受害者,我要補償,我要傷害我的人得到懲罰,我相信法律。」

「你這個……卑鄙小人!!!」

小虎伸手指了指胡凱,昨天晚上這傢伙太囂張了,分明就是找事的,可現在居然老實巴交的,以受害者自居,簡直判若兩人。

「小同志,如果你繼續使用侮辱性言語,我將依法對你實行處罰。」趙隊長面色不悅的警告道。

張小雨伸手示意小虎冷靜,看了看胡凱,輕笑了一聲:

「呵呵…,不好意思哈,我的員工一時衝動傷害了你,這是我們公司制度上不夠合理,我回去以後一定嚴加管理,賠償金也會一分不少,你且放寬心吧。」

胡凱斜著眼瞥了一下了張小雨,突然轉頭道:

「趙隊長,我懷疑他們事後肯定會報復我,如果我受到傷害,一定跟他們有關。」

「你放心,我們不會放過任何一個違法分子,希望你們遇事能夠冷靜處理,做到知法守法,不要觸犯法律,沒問題的話就在這上面簽字吧。」

張小雨驚訝的看了看胡凱,感覺這是老手,嘆道:「厲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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