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麻煩來了(2/2)
「哎呀呀,你這個臭硫氓,我跟你沒完……」
兩人打鬧的笑聲還有白獅的呼嚕聲以及饅頭的喵喵叫摻雜在一起,在草原上傳出去很遠很遠……
......
劉大河和墨蘭還沒回來,旦增傑布先來了。
鬼知道這傢伙為啥就能這麼快得知老劉他們脫困的消息,老劉他們回到客棧的第二天上午,他就騎著他那輛隔著三里地都能聽到聲音的破摩托就跑來了。
「我說傑布大哥,咱好歹也是身家百萬的人了,咱能不能換個摩托?你騎這破摩托很掉價好不好?」兩人一見面先來了一個擁抱之後,老劉就開始調侃他。
「不換!」旦增傑布拒絕的極為乾脆,「別看我這車破,可我這老夥計其實是很棒的。最起碼我從來不擔心我這老夥計出問題把我扔在半路上,也不用擔心在城裡找不到停車位。嗯,你知道我這老夥計還有一個最大的優點是什麼嗎?」
看著旦增傑布說的神秘,老劉也很好奇,「是啥?」
「我這車從來不怕丟!」
「切,這算啥優點啊?高原的治安多好啊,找個小偷比找個雪豹還困難。再說了,現在遍地都是四個軲轆的汽車,誰還偷你個破摩托啊!」
旦增傑布被噎的光眨麼眼。
本來他還以為老劉因為好奇問原因,然後他就可以賣個關子再說,最終得到老劉的驚嘆,結果沒想到這小子不按常理出牌。
「哎哎哎……我說你就真不好奇我這車為什麼不怕丟嗎?」
「不好奇!我這客棧都三輛車了,我好奇你個破摩托幹啥?哎對了,您這大老遠的又跑過來幹啥?」
旦增傑布幽怨的盯著老劉,最終嘆了一口氣說道:「倆事。第一是星空屋也就是那種觀星蛋艙的事,第二就是你後面這些客房加蓋的事。」
旦增傑布這一說,老劉才記起來家裡還有不少事呢。
「傑布大哥,這星空屋的事不是交給你和我小舅處理了嗎?你咋還問這件事啊?至於後面客房加蓋的事情,你不是搞裝修的嗎?這土建的活你能做的了?」
「誰說搞裝修的就做不了土建了?給你的客房加蓋一層又不是重新蓋房子,這有什麼難的?我的隊伍就是沒資質罷了,要不然我連土建的活都能幹。」
「大哥,你都說你自己沒資質了,那你還攬我這活?莫非你覺得咱倆關係不錯我就會把活交給你?這是違反規定的,不能這麼做。」
「誰說交給我了?我這不是先過來探探你的口風嘛。我的意思是說,你加蓋的活繼續交給我們公司行不行?就是之前給旺堆大叔蓋這座客棧時的工程隊。他們的隊長和我關係很好,現在又快入冬了,活不多,所以……」
「沒問題!」老劉答應的非常乾脆。
後面的那些作為客房的平房當初蓋的時候都有鋼筋混凝土的立柱和圈樑,在上面再加蓋一層是絕對沒問題的。這活交給誰干都是干,那幹嘛不交給自己的熟人去做呢?
做熟不做生嘛。
旦增傑布一看這件事落地,心裡也是一松,笑著說道:「那現在咱就探討一下第二件事,就是有關於星空屋的選址問題。」
「這個還用我決定嗎?你和我小舅弄不就行了?」老劉很好奇。
這件事早在老爸老媽來的那天就已經定下來讓旦增傑布和墨龍一塊商量著去做了,可這都快半個月過去了,這事竟然還沒有眉目。
「我和你小舅是定好了,星空屋的數量、樣式以及基座的樣式、材料都定好了,但位置得你來定。而且……」旦增傑布猶豫了一下,「這裡面還牽扯到其他的事情,必須得你出面才行。」
「怎麼了?」老劉皺眉問道。
「這裡面牽扯到土地使用權以及草場用途變更的問題,挺麻煩的。而且這件事我們還沒辦法替你去做,必讀得是你親自出面才行。要不然你被困的這十來天的時間內,星空屋的基座我早就跟你弄好了。」
老劉一聽「土地使用權」和「草場用途變更」這兩個詞,就知道事情有些麻煩。
當初二大爺申請在路邊蓋這座客棧的時候,縣裡的農業農村局和國土資源局給二大爺劃撥的土地只有四畝地,也就是一塊長66.6米寬40米的土地。
雖說二大爺的這塊地是在他原本的草場中,但草場是草場,那是用來畜牧的,而不是用來做商業用地的,所以蓋這座客棧的時候光是辦手續就挺麻煩。
後來手續批下來之後,縣裡最多也就給了這麼點土地。
客棧的布局是呈一個「呂」字形,後面院子要比前面門市樓寬一些,門市樓加上後面的院子以及平房和門市樓之間的那個四米寬的大門、鍋爐房,總長度是四十二米。至於東西的寬度則是三十二米。
倒不是二大爺不想把規模弄大一些,實在是投資成本太高,二大爺的經濟實力達不到,只能弄成現在這種規模。
這樣一來客棧的東西兩側還各剩餘有四米的地方,南北長度還有二十四米的富餘。
這些富餘的地方就當成了客棧的停車場,尤其是門前的停車場基本上把長度富餘的那二十四米全都給占據了。
也就是說,現在客棧就是想再向外擴,也只能向東西兩邊各擴四米。
這點面積別說弄星空屋了,就算是再加蓋個平房都不夠用的……
再說了,星空屋是用來觀星的,如果要是建在客棧旁邊,光是109國道來往車輛的燈光造成的光污染,就很影響觀星。
所以,要想上星空屋,就必須要設立在客棧北邊遠離客棧的草場上,這樣才能把光污染降低到最低。
可這樣一來就牽扯到商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以及草場用途的變更問題了。
土地使用權還好說,畢竟自從改開以來,高原就一直貫徹執行國家「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和「土地歸戶、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的政策以及草場承包經營責任制。
而且對於牧民來講,草場是可以繼承的。
當初劉墨昂的二大娘央金因為難產過世後,國家之所以收回央金的草場,那是因為央金兩口子沒有繼承人,央金去世之後,他們家就剩下劉大江一個人了。
而這邊的草場承包是按照人頭數來承包的,一個人能承包多少草場都是有數的。多餘的草場國家是有權收回去的。
可劉大江去世之前立下了遺囑,而且還經過公證,他死後所有的東西都由親侄子劉墨昂來繼承,包括草場和債務,所以國家一直就沒有收回草場。
可劉墨昂雖然繼承了二大爺留下的這四千多畝草場,可這草場只能用來畜牧的,不能做商業用地!
這就是問題的麻煩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