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酒館(1/2)
牛角鎮,土得掉渣的名字,比鐵山鎮聽起來還要土,可這卻是一座真正意義上的鎮子,比鐵山鎮要大的多,比富庶的煙石鎮還要略大一些。
牛角鎮地處交通要道,領主是蓋薩克子爵,蓋薩克家族在這裡經營了五世,鎮子外面有城牆,有巡哨的士兵,鎮子裡居住著四千多領民,儼然一座小型城市。
交了人頭稅,進了小鎮,等找到杜尼森的住處已經到了下午。他是牛角鎮酒商的行會會長,只要找到了他,就等於找到了營業執照。
杜尼森是個四十歲上下的小個子,目測身高沒有超過一米五,一頭暗紅色的捲髮,滿臉的絡腮鬍子,一雙淺褐色的眼眸透著商人獨有的世故和狡詐。
讀過伯爵的書信,杜尼森的臉上露出了難以揣度的笑容,他先看了看沃姆,問道:「你是雷姆斯?」
沃姆沒回應,他的眼睛正看著別處,只要到了人多的地方,沃姆就變得沉鬱而易怒。
杜尼森沒有計較沃姆的態度,轉而又問曼達:「你叫尼達利?」
曼達點點頭,指著沃姆道:「他是我的父親。」
雷姆斯和尼達利,是伯爵給他們起的假名,他們名義上的關係是父子。
杜尼森重新看了一遍書信,搖搖頭道:「你們想經營酒館?這可不是什麼好主意,看你父親這張臉,不會有客人上門的,不如去賣牲口吧。」
這也算得上一句中肯的建議,牛角鎮的牲口市場很出名,周圍村鎮的農人都來這裡買賣牲口,有不少貴族也來這裡做牲口生意,主流生意行情明朗,曼達還真有轉行的打算。
可沃姆突然開口了:「我們要開酒館。」
陰沉的語氣似乎不容拒絕,杜尼森聳聳肩,拿出了一張契據。
「鎮子西邊有家老店,做了幾十年酒館的生意,店主去年搬去了金光城,因為走得匆忙,所以把酒館交給了我,價錢好商量,只要二十五個金幣,如果你們願意,現在我就帶你們去酒館。」
二十五個金幣?開什麼玩笑?在鐵山鎮,二十個金幣足夠買下一座莊園。
曼達正打算還價,卻見沃姆掏出錢袋,數出了二十五個金幣遞給了杜尼森。
這下把杜尼森都嚇傻了:「你們還沒看過酒館……」
「就是,」曼達在旁喊道,「至少看了再給錢!」
沃姆摸了摸曼達的頭,神色木然道:「聽爸爸的話。」
……
酒館離杜尼森的住處很遠,走到地方已是黃昏。單從建築規模來看,這二十五個金幣花的還算值得,四座建築圍成了一座寬敞的院子,正面是一座三層樓房,一樓是大廳,二樓是單間,三樓是客房,很顯然,這是酒館的主體部分。
院子的左邊是牲口棚和草料間,右邊是倉庫,後邊有一座兩層樓房,是店主居住的地方。
整個酒館面積幾乎和克勞德賽子爵的城堡相當,當然,建築質量不可相提並論,城堡是大塊的平整石材砌築成的,而這些樓房和農夫的長屋差不多,木材製成框架,粘土和石頭壘成牆壁,牆上開了幾個小洞,勉強算作窗戶。
地方是挺大,可這也太偏僻了,站在三樓向外觀望,目之所及都看不到十戶人家,周圍到處都是碎磚亂石,好像是一座大型建築的殘骸。
曼達斜眼看著杜尼森:「這種地方也能做生意?」
杜尼森嘆口氣道:「這曾經是個好地方,要是換做五年前,你花七十個金幣也未必能買下這座酒館,
看見那堆石頭了嗎?那裡原本是阿瑞斯的神廟,每年來到這裡祭祀的軍人足以讓酒館日日客滿,酒館的酒甚至都不夠他們祭祀用,
直到神廟被拆毀,還有不少軍人偷偷過來祭祀,軍人總是有那麼一點固執,
後來他們被神罰者發現了,你應該知道那是什麼後果,那邊還留著不少火刑柱,而且被神罰者燒死的不只有軍人,還有住在周圍的平民,經過一年多的血洗,慢慢也就沒人敢住在這裡了。」
看著落日的餘暉,曼達神色凝重的點了點頭:「多麼讓人傷感的回憶,可這和我有什麼關係?這裡根本沒生意可做!」
杜尼森攤開雙手:「我可以給你們換個地方,但可要想清楚,到了鎮上最繁華的街道,五十個金幣都未必能買來一座酒館,而且比不上這裡一半大。」
「小點又有什麼關係,這裡只適合當墓地!」
曼達轉身要下樓,沃姆卻收下了杜尼森的契據。
「我們就選這裡。」
「在這裡做什麼……」
「聽爸爸的話。」沃姆又摸了摸曼達的頭。
……
杜尼森走了,臨走之時特意往酒館門上插了一根帶樹葉的木桿,這就算給酒館掛了招牌。
「記住,每年要交三十個銀幣的行費!」
三十個銀幣?這爛地方一年都賺不到十個銀幣。
曼達舉著蠟燭來到大廳,忍受著刺鼻的灰塵,盤點一下酒館裡殘留的家當。
從黃昏到天黑,差不多找了一個小時,除了滿地茅草和一窩老鼠,他什麼也沒找到。
連一隻酒桶都沒留下,看來前任店主走的相當狼狽。
曼達盤算了一下酒館的用品,得買一個酒櫃,得買一些酒桶,得有酒杯,哪怕是最廉價的木頭酒杯也要兩個銅幣,得買燈架,得買蠟燭,還得買窗簾,差點忘了,樓上是客房,那裡連床和被褥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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