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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早餐(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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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無菌雞蛋。」

「哦?巴氏消過的?」

「比那個複雜。」

林雙默默點了下頭,拿起一顆看了下,他是看不出來有沒有細菌了:

「所以說人自身抵抗力強很重要,你說免疫這種事應該是沒有盡頭的吧?」

「我不知道。」

「希望能有,這樣可以解決很多食物問題。也不怕污染了。」

「有人說你捨身給全民做普法了。」林昭一直看著他。

「是嗎?已經發現了?」林雙抬眼。

「不是發現,人家就是這意思,在你那些貼子下面,問什麼法律問題都有人答。」

「我不涉嫌盜竊罪了嗎?警方有沒有表態?」

林昭撇撇嘴:「偷了良知嗎?」

有個貼子說林雙「偷」了李老頭的「原石、裝比特幣的U盤、瑞行的密碼」,最終其實說的是林雙把人的良知偷走了。

所以李老頭沒有良知,而林雙有雙份。

這個被網民定義了一個新案名《偷良知案》。

都是在逼宮,......

林雙把鍋放在電磁灶上開火,頭也不回:「良知在法律上算不算物品?」

林昭撐著腮:「當然不算。」

是否構成盜竊罪,

一看是否實施了盜竊行為,二看財物是否為他人占有,

三要看財物的價值是否達到法規定的刑事追訴標準,多次、入戶、攜帶兇器、扒竊的另說,

第四要看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上述四點是定罪的最終標準,而警方決定立案並展開偵查時,顯然無法即刻了解四條全部信息。

因此,警方立案偵查的要求低很多。

理論上,但凡警方認為可能存在犯罪的案件就可以立案並展開偵查。

是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是否申請逮捕、是否移送審查起訴就不是想做就能做的事了,因為法律有程序,不是想適用就能適用的。

所以大家的興趣點又被轉移到了良知這個東西上面。

財物的定義是什麼呢?

有價值的錢財或物品。

良知有價嗎?

是東西嗎?

「從法律跳到哲學命題上了?也不算吧,人的良知到底是個什麼東西?」林雙一邊倒油一邊自己嘀咕。

油熱了,那邊雞蛋拿起來,擦乾淨水,敲破放進去。

「你這個拍下來,至少能剪兩集。」

「沒必要。」

「你原來有個鄰居,就是你讓他們看著李老頭家的那個,跟個記者說,李老頭那天應該是在炒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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