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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誰才是前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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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兔子這麼多,但三人卻一隻也沒有獵殺到。

反而被兔子弄的暈頭轉向,狼狽不堪。

這樣一看,冒險者的真實情況果然和小說或者漫畫裡描述的不同。

戰鬥素質比李沐然訓練出的魔王軍差多了。

對比的話,就是專業和業餘的差距,自己家的魔王軍成員反而更符合印象中的冒險者的樣子。

除了魔法師的小火球,說E級冒險者就是稍微有些冒險者經驗的普通人也不為過。

「可惡的雷角兔,怎麼這麼難抓。」

怎麼說人家也是魔物。

外行抓兔子都很難,更別說會放電的兔子。

對於只比普通人厲害那麼一丟丟的冒險者來說,雷角兔還是有些難度的。

當初第一次接觸雷角兔的時候,李沐然就覺的這小東西比最開始的白尾更棘手。

別把豆包不當乾糧,別因為人家弱,就不把人家當對手。

喂,那個動作不對,不能那樣做。

李沐然剛剛有了想法,雷角兔就釋放出一陣電流,電的男冒險者發出『啊啊啊啊啊!』的悲鳴。

那可悲的模樣弄的其他兩人笑起來。

這也喚醒了李沐然第一次被兔子電時的記憶,控制不住的懷念,也跟著笑起來。

只有被電麻的當事人用顫抖的聲音抱怨同伴和李沐然看熱鬧不嫌事大。

「你笑什麼。這東西超級難對付。別以為這工作很輕鬆,不信,你自己試試就知道了。」

說的也是。

再讓他們折騰下去,鬼知道要忙到多久。

李沐然伸著懶腰,從觀眾席走到舞台中央。

看李沐然慵懶的樣子,三個人忍不住笑李沐然外行。

「不是吧。他是真的想做做看。」

「我們E級的冒險者都拿兔子沒轍。他只是個F級的。這傢伙完全沒有自知之明。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他就是自以為是。連武器都不拿,等下看他被電的死去活來出洋相。」

三人個在一邊壞笑著竊竊私語。

正等著看李沐然的笑話。李沐然卻很隨意的一個猴子撈月,一把把兔子抓住,提了起來。

動作乾淨利落,毫不拖泥帶水。

李沐然抓住兔子命運的後頸,把手遠離雷角兔最強武器的尖角。

雷角兔張開嘴巴撕咬,四肢來回撲騰,角上還不斷閃爍著藍色的電弧。

雖然在殊死掙扎,可惜因為李沐然十分專業的抓法。雷角兔的掙扎並無卵用。

和剛才被冒險者觸碰到的情況不同,雷角兔這次被控制的死死的。

看到這神奇的一幕,鋼拳的三人傻掉了。

「抓,抓到了。竟然這麼輕鬆就抓到了。」

「竟然不用武器就制服了雷角兔。是,是偶然嗎?」

「還躲開了雷角兔的電擊........我是看花眼了嗎?」

李沐然殺死了第一隻兔子。

然後估計從施,又抓了一隻。

這一次,鋼拳的冒險者都意識到,剛才那不是偶然,李沐然很擅長抓兔子。

「你,你是怎麼做到的?」

「難道你對兔子很了解嗎?」

李沐然也不瞞著三人。

「其實,我家有養雷角兔,所以我對雷角兔的習性和戰鬥方式很了解。」

「養雷角兔?你家養魔物?要養來做什麼?這個對一般人來說是災禍嗎?這,這個無所謂。原來如此,難怪你抓兔子的動作這麼熟練。」

「就說嘛。F級冒險者怎麼會在業務上強於E級冒險者。之前做過,那就沒問題了。」

三個人又擺出一副釋然的反應。

「難得你有個長項,就教我們抓兔子吧。也展現下你在這次任務中唯一的價值。」

「我們這些前輩虛心向你學習,高興吧。」

「這是值得驕傲的一天。」

放在魔王軍里,圖羊要敢這樣和李沐然說話,他早就死一百次了。

這次也就是李沐然覺得蠻有趣的,還有點想笑,就順著三人的意思來了。

有一種逗小朋友的感覺。

「抓兔子要提前預判他們的行動。然後從它們視野之外的地方下手。要抓住脖子後面的地方。雖然這樣說,但兔子很靈敏,做起來很難。新人徒手抓兔子很容易被它傷到,還是建議用武器,直接殺死。」

李沐然看著三人.......

棍棒,短匕首,空手。

李沐然嘆了口氣。

「別過來。想死的話就跟過來看。」

剛才還張口閉口區區F級冒險者,但李沐然放狠話,三個人立刻乖乖等待了。

動也不敢動,大氣都不敢出,一個個都是聽話的乖寶寶。

李沐然進入旁邊的草堆,開啟百度雲。

拿出三把拼多多上買的鏟子,然後再回來。

「用這個吧。」

「這,這莫非是金屬武器。你怎麼會有金屬武器。」

「不,不對。關注點不對。為什麼這傢伙明明沒帶行李,卻可以憑空拿出金屬武器。」

「這個武器看起來很高級的樣子。用起來比木棒舒服多了。」

李沐然也不廢話和他們解釋。

拿起一把鐵鍬,遵照自己剛才說的訣竅。

等待,觀察,找准機會,揮下鐵鍬。

一鐵鍬下去,就把一隻雷角兔拍暈了。

「好,好厲害!」

李沐然把鐵鍬分給三人。

「就照著剛才的樣子做。」

三個人第一次使用鏟子,都好像得到新玩具的小孩子,一個個興奮的手舞足蹈。

拿著鏟子的三個人都士氣大增,剛才被兔子捉弄的喪氣一掃而空,全員都再次進入亢奮狀態。

學著李沐然的樣子,等待兔子出現,然後麾下鏟子。

「我,我打到兔子了。好厲害啊。我第一次殺死魔物。」

「別說,這方法真的有效。」

「不不不,最厲害的應該是這個武器吧。沒有這個武器,根本不可能順利的獵殺兔子。感覺比短劍好用多了。明明是沒見過的武器,用起來卻意外的順手。我喜歡。」

冒險者們興奮的大呼小叫。樣子就像魔王軍開宴會慶祝一樣。

小孩子就讓他們高興去吧。

李沐然開始著手料理殺死的兔子。

冒險者工會的說明好像是要把兔角帶回去當作完成任務的證據。

兔子骨頭和兔子皮也有用,可以賣錢。

但兔肉基本是被丟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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