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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過目不忘(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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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大哥啊,現在各地的情況都一樣,就這十里八村的情形,你也是知道的,大家現在都吃不飽肚子,所以根本就沒有什麼活可以乾的。」

陳二民最近,也正在為了糧食的問題犯愁,雖然他們家如今只有一個孩子,而且孩子的年齡也還小,基本上沒有什麼其他的費用。

所以他們家的情況,並沒有他大哥家那麼重的負擔,但是同樣的,他們家裡的糧食,也是不夠吃的。

更何況最近他的老婆又有了,這家裡其他人都可以挨餓,但是像他老婆這種情況,他還能叫她挨餓嗎?

「當家的,要是實在不行的話,那我就回娘家去看看吧。」王福蘭見大家實在是沒有辦法了,最後只能是提出來,要回娘家去看看。

「不行,就是再難,我也不要他老王家的糧食。二弟,要是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就去縣城裡看看吧,那裡都是些吃商品糧的,所以在那裡,應該還是能夠找到一些活干。」

陳初民此時可不願意,叫自己的老婆回去看人家的臉色,所以到最後,他們還是決定要去縣城裡找點活干。

其實要不是實在沒有辦法的話,那麼他們在一般情況下,也是不願意去縣城裡找活乾的。

這一來呢,是因為路途比較遙遠,他們現在也沒有什麼交通工具,所以要是去了縣城的話,那麼家裡的事情,他們就基本上顧不上了。

這二來嗎,也是因為不方便,畢竟他們去了縣城之後,無論是吃的還是住的,那都是不太方便的。

就這,還是因為國家還沒有實行介紹信的制度,要是到了六四年之後的話,那麼在沒有介紹信的情況下,他們可能是寸步難行的。

陳凡前身的身體,到底還是有一些「虧空」的,所以即便是他們的村子,離樹林並不是太遠,但是他也還是走了半個多小時的。

不過他的運氣還是不錯的,因為在他來到了樹林之後,很快就已經發現,在這片樹林裡面,除了一些麻雀之類的小鳥之外,竟然還有著兔子的蹤跡。

發現了兔子的蹤跡,這對陳凡來說,無疑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的,畢竟我們都知道,兔子是很能生的,所以只要是發現了一隻野兔,那麼也就說明,在這附近,一定還是有著更多的兔子的。

當然了,要是想要逮住兔子的話,那麼單單只是靠徒手,是基本上不可能的,因為以兔子速度,只要它們跑起來,那麼以人的速度,是基本上不可能追上它們的。

所以要是想要收穫兔子的話,那麼基本上就只有兩種辦法,其一就是有打獵的工具,比如弓箭還有獵槍之類的。

不過很顯然,以陳凡目前的情來看,他是不足以有這些東西的。

再一個就是布置陷阱,這也是陳凡目前。唯一可行的辦法。

好在此時,陳凡以前的「習慣,」就已經幫了陳凡大忙,他曾經在網上,專門學習過怎麼設置抓兔子的陷阱,這次來到這裡之後,他終於也可以「一展所長」了。

而且通過回憶這些,陳凡還忽然發現,他現在的記憶力,也可以用「恐怖」來形容了。

以為他發現,他現在竟然可以過目不忘,不僅是現在的,就算是很早以前他看過的東西,那怕當時他只是掃了一眼,那麼現在,他也可以記得清清楚楚的。

就拿以前他學習過的陷阱來說吧,以前哪怕他記得,那也是只能記個大概的,但是現在,他竟然連當時的一點一滴都記得清清楚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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