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5章 給官員加俸(2/2)
往日趙興給內帑納銀,崇禎都是歡喜異常,合計著又能堵多大的窟窿,但這次,面對上繳的金銀和土地的登記,崇禎卻落寞神傷,只是厭惡的將他們丟給王承恩了事,對趙興都沒誇獎一句。
書法對坐的崇禎和趙興好久無語,最終崇禎看著這次科舉舞弊案件中,那長長的二百多官員的名單,哀嘆一聲:「朕知道當時大殿上,你冒死捂住了朕的嘴,上怕朕說出傷害全天下官員的話,但天下官員皆不可信,皆該殺是不說就不是現實嗎?」崇禎一下一下敲打著那份名單。「難道這個天下就單單是朕一個人的嗎?就不是他們的嗎?」
你說對了,這個萬惡的封建時代,這個江山還真的是你老朱家的,連你媽老朱家各地無數的親王無數的郡王以及子孫,都不拿這個江山當回事,你怎麼能讓給你打工的官員當回事?
「官吏貪婪**,貪生怕死,還真怪不得別人,還真怪這個朝堂制度啊。」趙興鼓起勇氣,說出了早就想說,卻一直不敢說的話。
沒有想像中的震怒,崇禎看了再看趙興一眼,語氣平淡的問道:「怎麼說?」
趙興就無奈的解釋:「官員貪贓枉法,就是朝廷的制度逼的,因為,他們的俸祿太低啦,低到他們不貪,不苛待百姓不能活的地步啦。」
崇禎一皺眉,但沒有反駁趙興的這種危言聳聽,因為他也知道,官員的俸祿實在是太低。
在明朝時期,官員的工資待遇確實是一般,官員們大都很窮,有多窮呢?在當時,位居正三品的大臣,如果廉潔不貪,在辭官還鄉之後,基本上就是「窮光蛋」了,甚至到了有位三品京官致仕之後「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的地步,因為沒錢,連老家都回不去,只能將自己4歲的女兒給賣了湊路費,可以說是令人難以置信。
當時的廉臣海瑞,在死的時候,更是悽慘,連口棺材都沒有,家裡面,就剩下了兩匹麻布,幾個破銅板......最後,他生前的那些門客,籌錢為他置辦了棺材,這才得以妥善安葬。
而這點工資也就罷了,還要折色,也就是在當時,官員的工資是按「石」為單位的,要將這米的單位換成銀錢的話,這中間就得經過一系列的計算。不過,在當時,這工資的換算也不是表面上的那麼簡單,因為,朱元璋規定了,不同品級的官員,在工資換算的時候,這比例是不一樣的,品級越高,一個單位的米所還得的銀錢更多,反之則更少。
「大家愛國可以,但用餓死自己的辦法愛國,還是不妥吧。所以,大明貪腐成風,其實也是朝廷逼的啊。」
這種狀況崇禎不是不知道,但他是真的沒辦法:「現在,大明在冊官員三萬,雖然已經不足兩萬,全增俸祿,還做不到,咱們沒錢啊,如果再加百姓賦稅——」
趙興當時否定:「不可再加了,現在的賦稅苛捐雜稅已經讓百姓鋌而走險了,若再加,就是抱薪救火火上澆油啦。」
崇禎就一攤手:「那我們如何加俸?」
趙興想了下,然後直接道:「三萬官吏,按照增加兩倍,是現銀,臣管他叫養廉銀,平均三十兩,那麼合計是九十萬,全年就是一千萬。」
崇禎苦笑:「你算數好,我們國庫的收入是一年四百萬不到,再你的努力下,朕的內帑年入六百萬,剛剛好。可是,都給了官員,那麼國家開支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