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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案情討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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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手案件後,夏日暮回到辦公室,聽完吳智英的描述,他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難怪他今天感覺整個刑事部的氛圍都怪怪的,大家都比平時認真了許多,部分同事看他的眼神帶著幸災樂禍。

原來大家是怕被上司指派為新亭洞連環殺人案的主任檢察官,畢竟前任檢察官失蹤後,至今音信全無。

夏日暮閉眼揉了揉額頭,這次案件是賭上飯碗了,如果被開除公職後以後連當律師的資格都沒。

一旦失業,經濟來源斷裂,偌大的獨棟豪宅也面臨被銀行收走的可能。到時候,自己和妹妹就要睡橋洞了。

「夏檢事在麼?」

「檢事在裡面。」

門外響起一陣爽朗的聲音,得到了秘書官肯定的答覆後,辦公室門被推開,夏日暮抬頭看見一張國字臉。

「金課長,請坐!」

夏日暮無精打采地說道:「智英,幫金課長倒一杯水」

「不用,我帶水了。」金政峰揚了揚手中的保溫杯,他樂呵呵地對著夏日暮說道:「夏檢,以後我就是你的專職司機,關於案子有跑腿的事,你吩咐就行。」

夏日暮嘆了一口氣,現在輪到自己加油了。

「智英,李系長,你們都進來一下。」

「好的。」

兩人放下手上的工作,進入了裡間辦公室。

「智英、李系長,這位是陽川警局刑事課的金課長,以後咱們就是一個戰壕的戰友了。從今天開始,刑事六部會暫停給我分派新的案件,我們要拿出全部精力去偵辦新亭洞殺人事件。」

「這間辦公室以後就是我們的作戰指揮室了。」

夏日暮說完這些看向金政峰,「金課長,你來介紹一下,林麗珍被害一事的調查情況。」

金政峰將保溫杯放置一旁,從手提包裡面拿出一疊薄薄的文件,清了清嗓子開始介紹案件的調查情況:「我們是在6月9日上午10時57分接到被害人家屬報警。」

「林麗珍,女,21歲,誠信女子大學大四學生,家庭住址:首爾特別市陽川區新亭洞元行小區3棟07-08,身份證編碼850714-014......」

「據被害人家屬介紹,最後一次與林麗珍通話時間是6月8日晚,8時20分許。林麗珍當時剛剛參加完教會的彌撒從教堂離開,有多位目擊者證實,林小姐離開時間就是彌撒結束時間。」

又是宗教,夏日暮想起上次失竊案被失主吳明誤導,導致自己抓錯了人,被金部長罵了半個小時。

「哪個教會?」

金政峰迴道:「大善教會。」

夏日暮瞳孔微縮,大善教會一個熟悉的名字,那位神父令他印象深刻,「你繼續。」

「6月10日上午我們獲知了一條重要消息,有人曾目擊林小姐在失蹤當晚,接到一通電話後從回家的方向折返。後來我們調查了林小姐的通話記錄,確認最後一通電話是打給李萬錫。」

「當天接到目擊者的消息後,我們再次折返去調查詢問李萬錫,根據李萬錫的說法,他給林小姐打電話是叫她明天去教會早一點,早上有唱詩活動,與此前的調查一致。」

夏日暮問道:「李萬錫是誰?」

「大善教會的神父,林麗珍是教堂唱詩班成員。我們詳細地調查了李萬錫,確認他當天是晚上10點50時許離開教堂。隨後,我們將李萬錫列為了重點調查對象,24小時派人緊盯。」

「從林小姐被害情況來看,李萬錫完全不具備作案時間。他和林小姐的關係也特別簡單,就是神父與信徒的關係,沒有經濟利益往來和情感糾紛,也不具備作案動機。」

吳智英提出了一個疑問,「課長,假定林小姐是八點20許失蹤,那麼到第二天早上10點,這麼長的時間裡,被害人家屬沒有去擔心過林小姐麼?」

金政峰解釋道:「這個我們調查過,她的家人當時以為她晚上去朋友家住了,所以沒有尋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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