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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新亭洞殺人事件(改)(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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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死者就是吳明的妹妹,兇手在拋屍現場遺留了一本《聖經》。警方提取完《聖經》上的證據,又將書還給了吳明。」

「那起案件至今懸而未破,據新聞報導負責該案件的檢察官,在追查犯人的途中失蹤了。」

「吳明認為那本書有兇手的信息,他看得比自己的命還重要,所以那本聖經不可能遺失。」

聽完李海鎮的敘述,夏日暮忽然想起來昨天去吳明家中做現場訪問的時候,他說《聖經》遺失的時候,表情一臉輕鬆愜意,像是丟了一本微不足道的書。

吳明把自己描述成一個虔誠的基督徒,那麼《聖經》的丟失都不應該算是一件小事,可惜當時沒有發現這個漏洞,夏日暮現在有些後知後覺。

現在回想起來,吳明的描述漏洞百出,一個虔誠的基督徒,《聖經》應該會放在習慣性能夠到的位置。如果丟失了,應該很快就能發現,可警方接連調查了幾天,他都沒發現聖經丟失麼?

聯想至此,如果心中有憤怒條,夏日暮心中的憤怒值已經爆表。

他並不是生氣吳明作為被害人故意欺騙檢方,而是生氣自己先入為主,輕易地就相信了被害人的陳述。

作為檢察官應當以證據為推理的基準,自己連最基本的技能都沒掌握。

送李海鎮到家後,天色暗沉,夏日暮直接下班了。

李淳哲提議要和他喝一杯,夏日暮拒絕了,他實在沒有心情喝這杯酒。

回到家中,夏日暮一身疲憊地倒在沙發上,他在心裡感嘆,檢察官這個工作不是一般人能勝任的,一位不合格的檢察官遠比一個連環殺手可怕。

歇息幾分鐘後,夏日暮從茶几下拿出一桶泡麵,準備填飽肚子後,重新梳理案件線索,他不知道自己會工作到多晚。

泡好方便麵後,打開電視,看會兒電視節目下飯。

「歡迎收看SBS電視台《誰是大偵探之新亭洞連環殺人事件》。」

「我是主持人黃東日,今天邀請到的嘉賓有,首爾大學法學系犯罪心理學教授韓鋒、斗山熊棒球隊黃金投手柳賢振、女子組合SeeYa李寶藍......」

「黃東日:在進行今天節目之前,我們先看一段新聞。」

「SBS電視台記者朴松磊,我現在的位置是首爾市陽川區警察局,現在時間是2006年6月10日,星期三,19:00,此時距離警方承諾的72小時破案,已經不足26個小時。」

「據了解警方今天突擊搜查了,位於新亭洞北路的大善教會,失蹤的林小姐,據悉是大善教會唱詩班成員,在失蹤前剛剛參加完教會活動......」

「黃東日:好的,謝謝朴記者的報導,各位嘉賓你們覺得警方能72小時破案的請舉手。」

1...2...3...

「黃東日:哇哦,大家一致表示不能,你們對警察就這麼沒信心麼?韓教授您是法律工作者也對警方沒信心麼?」

「韓鋒:眾所周知,韓國警察就是一群米蟲,水平之差,冠絕東南亞。」

「黃東日:教授,您真是快人快語,您晚上回家要把門鎖緊一點,小心有人敲門查你家電費。」

「韓鋒:不怕,我家電錶按在外面。」

「黃東日:好了,言歸正傳,林小姐已經失蹤兩天了,大家是否認為是兇手再度作案,請舉手。」

1...2...3...

「這次大家意見不一樣了,有三票認為是兇手作案,有四票認為是一件普通的失蹤案。」

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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