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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電信詐騙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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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分別提審了3名被告。

趙大海稱「劉老闆」是江欽維,自己受他僱傭,只負責辦理銀行帳戶收集、轉帳等工作,江欽維承諾每月支付他約合1萬元人民幣的薪水,其他事自己並不知情。

江欽維稱「劉老闆」是朴祖惠,自己受他僱傭,只是負責購買身份證、開空白帳戶一事,朴祖惠承諾每月支付他約合1萬元人民幣的薪水,其他事自己並不知情。

朴祖惠稱「劉老闆」是趙大海,自己受他僱傭,只是負責發送簡訊,接電話等工作,趙大海承諾每月支付他約合1萬元人民幣的薪水,其他事自己並不知情。

這三人的互相指責,企圖撇清自己的罪責,並聲稱自己並不知道這是犯罪。

根據起訴書,檢方認為趙大海、江欽維、朴祖惠3人,系共同犯罪均為主謀,涉案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第181條第二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夏日暮仔細看完卷宗,湧現出幾個疑問:

其一、檢方沒有找到詐騙的資金,那麼涉案資金最終流向了哪兒?

其二、「劉老闆」是否存在?

如果存在,根據警方調查這3人並無作案前科,他們之間單線聯繫,也從未過見面,他們為何認定對方是「劉老闆」。

如果不存在,他們為什麼要虛構這樣一個人物?,3名犯罪嫌疑人或許是想把自己偽裝成詐騙鏈條上的工具人,將主要責任推卸「劉老闆」。

但是這個人物為什麼在他們之中,而不是「劉老闆」依然逍遙法外?

夏日暮在筆記本上寫下這些疑問,隨後又思考起明天的庭審事宜。

被告律師如何為自己當時人辯護?

我作為檢方該如何進攻和防守?

篤...篤...

「請進!」

吳智英雙手捧著一疊的資料走了進來,「夏檢事,這是警方移交的4.16盜竊案。」

「這是發生在高尺洞的一起持械鬥毆事件,主犯是三岔幫的骨幹成員高林的手下。」

「這是發生在始興洞的一起家庭暴力案,丈夫懷疑妻子不貞,將其妻子毆打致重傷。」

「這是...」說完,她將一疊厚厚的資料放在夏日暮面前。

沃日,得趕緊辭職!檢察官這工作太可怕了,前一個案子還沒整理完,後面十個案子排著隊。

夏日暮見吳智英還站在辦公桌前站著並沒有離開,心裡十分尊敬吳智英秘書官,我真想謝謝太你了,謝謝你全家!

他面帶微笑的問道:「智英xi,還有什麼事麼?」

韓語中名字後面加xi表示對這個人的一種敬稱,夏日暮並不知道這一舉動給吳智英造成多大困擾,在韓國社會中地位尊卑在首先體現雙方在語言上。

夏日暮對吳智英使用敬語,相當於上級領導對下屬表示謙卑,通常意味著下屬得罪了領導,好日子要到頭了。

吳智英有些惶恐,她不知道哪裡做的不好,惹檢察官大人生氣了,十分小心的回答到:「夏檢事,有一位叫李佑海的訪客找您,說是您大學同學。」

夏日暮並不清楚吳智英的內心波瀾,聽到這個消息面露喜色,雖然不清楚李佑海找他幹嘛?但是來了一個主動送上門的『壯丁』,明天庭審的事情可以和他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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