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日記本(2/2)
安基泰似乎看出了我的想法,像看傻子一樣為我繼續解釋道:
「刑事部看似很重要,實際上就是個干髒活的工具部門。檢察廳真正的核心部門是公安部,那裡是整個韓國檢察系統的幹部儲備部門。」
看來我在象牙塔待太久,對於檢察廳內部系統分工實在是外行,於是追問他為什麼?
安基泰解釋說:「公安一詞的來源RB,在日據時代就是負責保安防諜的機構......光復後,公安部負責維護國家安全,捍衛憲法尊嚴,上可查辦總統和內閣長官,下可查辦財閥大亨、平民百姓。」
聽完安基泰的介紹,這可是刷新了我知識面,我又繼續問公判部是幹啥的。他解釋說,公判部主要行使案件公訴與指揮刑罰執行的職能......
2004年5月28日星期五,多雲
經過幾天的實習,我對檢察官的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十幾平米的房間,兩三張辦公桌,幾個檔案櫃,一台飲水機,這就構成檢察官辦公室的全部。
宋時弼前輩每天要這間辦公室,處理大約30個案件,多數為偷盜、搶劫、鬥毆。每天都要工作到深夜,簡直比一般社畜還慘。
而我的工作就是打電話傳喚證人,與電視劇不同,我也原以為這些犯罪份子接到檢察官親自打來的電話,一定會誠惶誠恐,如小綿羊般乞求檢察官大人高抬貴手。
實際上呢:
『您所撥打的電話不在服務區。』
『檢察官很吊啊,拿拘捕令來抓我呀!』
『檢察官大人,我現在在海外旅行,一年後回來。』
『先生,我打的是座機。』
嘟...嘟...
所以檢察官並不是隨心所欲,也沒有外界想像中的權力滔天,相反我們每一步都受到相關工作條例的約束。除此之外,稍有不慎,被害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還會向檢察廳監察部投訴我們。
如果說公安部是針對達官顯貴的,那麼監察部就是針對所有基層公務員的,儼然是一個低配版的公安部。
令我意外的是,我在監察部見到了卞宰旭前輩,從他口中得知,我實習地點的事,是老師幫了忙,老師不久前被任命為南部地檢廳檢察長。
這個消息讓我有些震驚,結合安基泰的言語,我才明白為了我實習的事,老師恐怕妥協了很多自己的原則,這著實讓我有些過意不去。
我所謂的幸運,不過是在看不見的黑暗中,有人替我負重前行罷了。
......
周良合上日筆記本放入抽屜里,在桌面上的文件堆里,抽出一張空白紙寫下幾個關鍵詞:夏日暮,社會精英、自律、愛整潔、寵妹妹、性格單純。
腦海里逐漸勾勒出一副模糊的夏日暮形象,不過,相關信息依舊缺失很多,人物不夠真切。
周良躺在床上,結合夏日暮的筆記本思考著一個問題,「一場車禍,我意外拿到了夏日暮的人生劇本,這是讓我重新演繹夏日暮的人生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