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4章嚴懲相關人員(2/2)
調查結果傳回京師,朝廷特意在朝堂之上進行了公布,堵住了那些人的嘴。
其實,這些人這麼想也是正常的。
利用職權,謀取私利,在大明是一個普遍現象。的確有官員利用贖罪則例謀取利益。
因此,大家自然而然就認為太子也會這麼做。
當然了,上書的這些人當中,也有這樣的人。
其實,這就是典型的拿自己的思維思維別人。自己這麼做,就認為別人也會這麼做。
朝廷上發生的這些事情,太子朱厚照自然也是知道的。他只是本著清者自清的原則,沒有參與罷了。
如果換做是一個暴脾氣,那就直接回京,當面與這些人對質。沒有證據,為什麼要懷疑自己。這就是誣告。
如果認定為誣告,那就是要治罪的。
太子的身份十分特殊。竟然敢誣告太子,那罪過可就大了。
太子朱厚照雖然沒有這麼做,倒是太子朱厚照身邊的人建議太子上書朝廷,嚴懲這些人。
如果太子不表明自己的態度的話,那麼朝廷眾人就會認為太子十分軟弱。以後再發現一些莫須有的問題,還會繼續上書的。
如果被一些別有用心之人利用的話,那可是要出大問題的。
並不是什麼事情都能調查清楚,還太子清白。有些問題那是說不清的。極容易誘導大家,引起誤會。
這種為天下不亂的人,還有有一些的。太子朱厚照知道,即便是採取強硬態度,處理一部分人,朝廷當中依然會存在這樣的人。
只要大明存在,朝廷存在,就會有這樣的人。
無論採取什麼措施,那也是無法徹底清除的。
與其無法清除,那莫不如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表演。真要是惹急眼了,再處理也不遲。
當時,太子朱厚照現在需要做的事情很多,實在是沒有精力去處理這點小事。
不過,太子朱厚照依舊繼續使用贖罪則例來處理案件。京城發生的事情絲毫沒有影響到他的這個做法。
在太子朱厚照看來,贖罪則例其實也是調節富人與窮人收入的一個手段。
通俗的講,從這些犯了事的富人那裡獲得錢財,然後通過一些渠道輸送到窮人那裡。
當然了,窮人也有犯罪的時候,只是他們都比較窮,根本拿不出來錢。只能是選擇服刑。
犯了罪的窮人,嚴格意義上講,就不屬於窮人的範疇了。
太子朱厚照要救濟幫助的是奉公守法的窮人,而不是觸犯大明律法的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