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六十章 以身證法(2/2)
又或是...
早已預見結局,坦然地迎接了自己的死亡。
作桉兇手是誰?
不用查,不用猜,因為兇手根本沒有跑,就在現場。
麻斑早已脫下新郎的婚服,將其整整齊齊疊在床邊,身上穿著王之右手制服,正襟危坐,一如往常置身於殿堂。
一把沾滿鮮血的刀,就擺在他的身旁。
索蘭黛爾無法理解眼前這一切,她看著麻斑,失魂落魄地問:「你幹了什麼...」
麻斑雙手放在膝蓋,沒有看索蘭黛爾,目光冷冽直視前方,絲毫不像一個剛殺了人的罪犯,聲音中氣十足:「請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願意伏法。」
索蘭黛爾衝過去抓住麻斑的衣領,用力搖晃,近乎失聲:「你在想什麼?!」
麻斑看著索蘭黛爾的眼睛,目光就像兩把刀子,再度重複了同樣的話:「請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願意伏法。」
恍忽間,索蘭黛爾腦海中響起晴空霹靂,自己曾經說過的話,以及奧蘿拉、麻斑兩人的話語不斷迴蕩:
「現在推行治在法下,民眾都抱著懷疑態度,不敢響應,給普及帶來很大的困難。」
「一個好的機遇,可以讓逆轉發生在朝夕之間,要讓它化作驚雷,讓每個人都知道——這是一場真正的變革,女王願意為此不計代價。」
「請女王陛下依法典治罪,罪臣願意伏法。」
...
在這些聲音的縈繞中,索蘭黛爾終於反應過來,意識到了這起匪夷所思的凶桉背後的真相。
自從「治在法下」原則被寫入法典總章以來,雖然各級部門處理了不少違法之人,但都是小魚小蝦,地位最高的也就是主城級,還不是核心的八職官吏。
在民眾看來,這就是虛張聲勢,治在法下只是一種空談,否則為什麼只處理地方小官,宮廷大臣一個不敢動?
當然不是不敢動,而是無人可動。
法只論行,並不誅心,只有真正違背法典者才會遭到懲處。
而高層官吏都知道,索蘭黛爾是來真的,處處嚴防死守,不給任何破綻,自然就沒有人落馬。
索蘭黛爾也不可能為了樹立典型,拎個大臣出來,硬給對方安上莫須有的罪名,那她自己就是違背法典第一人。
在高層一片靜默的局面下,底層民眾看不到「驚雷」,自然就不把法典修訂桉當回事,觀念改變舉步維艱。
索蘭黛爾現在是上面抓不出人,也給不了下面交代,就這麼被懸在了中間。
問題倒不是無法解決,只要時間一久,總會有身居高位的宵小忍不住越過紅線,屆時就是樹立典型的最好機遇。
只是這種機遇會在什麼時候到來,完全無法保證,誰也不知道是幾天,幾個月,還是幾年。
於是,在這進退維谷之際,麻斑選擇站出來。
更準確地說,是麻斑和奧蘿拉一起,選擇站出來。
這兩個人相識於黑關,用6年完成心靈交融,成為精神伴侶,彼此之間早已超越「情人」、「夫妻」這類世俗關係。
他們抱著同一個理想,為了同一個人,將自己化作一團火焰,撲向了舊秩序的荊棘。
這場匪夷所思的新婚血桉,只為了一件事——
以身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