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9章 好官還是不少的(2/2)
百姓們對這個縣令多數還是比較稱頌愛戴的,在一家小酒館裡,甚至還有人談起了一件案子。
說是半年前,曾有一個打更的更夫被官差抓捕,說是半夜碰見一個路人,見人身上錢袋外露,便見財起意,將其殺害。
官差將更夫抓捕後,亦在其家中搜出了贓銀,並在他還未來得及換洗的衣物上發現了血跡。
此案似乎證據確鑿,而且死者還是洛郡郡守的一個遠方親戚,郡守聞之大怒,當下欲插手此案,並以上官身份,要求鄧維立即判兇手斬刑。
可鄧維卻拒不同意,認為兇器還沒有找到,且此案疑點重重,死者致命傷只有一處,那就是胸口位置,而且還是從身前捅來。
死者,經過調查是有武藝在身的,就算雙方實力懸殊,也根本不可能沒有任何閃躲反抗痕跡,這說明死者是在猝不及防下,也就是與人面對面的時候,被一刀斃命。
兇手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無限上升,說不定,當時兩人還在面對面交談之中。
而更夫,是個老實巴交的農民,且身材幹黑瘦小,與死者素不相識,根本就不可能一刀殺死一個身懷武藝之人。
基於這些問題,鄧維堅持己見,同時抽絲剝繭。
可能是死者那邊的家人給了壓力,總之洛郡郡守當時很氣很急,不斷施加壓力。
甚至到了最後,還從郡府來了兩名侍衛,要將更夫提走。
結果鄧維當場拍案而起,怒聲說道:「洛川乃本官轄治,此案亦由本官審理,若無本官落筆,誰敢殺人!?」
「你們說是奉命而來,那好,拿出郡守的手令來!」
「本官倒要看看,殺錯了人,到時候誰來擔這個責!」
兩名侍衛被罵了一頓,灰溜溜的走了。
鄧維以七品縣令硬剛郡守,律法面前,只求公正,就是不給你面子!
而洛郡郡守得知後,聽到對方非要明面上的手令,他也不敢了。這手令一下,真出了事怎麼辦?
結果此案還真讓鄧維給翻了,兇手確是死者朋友,更夫則是半夜路過巷子,撿到了錢袋,至於衣服上的血跡,是他上火流鼻血,下意識用手一擦,又胡亂在衣服上抹了抹造成的。
當鄧維將有利證據拿出來後,兇手當場後悔痛苦,對其罪行供認不諱。
最後水落石出、真相大白,更夫更是泣不成聲,對著鄧維連連磕頭。
酒客講的唾沫橫飛,蕭遠聽完,饒有興致的說道:「哦?如此說來,這個鄧縣令倒是堅持原則,為保嫌犯而不惜得罪上官。」
「誰說不是呢,鄧縣令可不止這一件,其他案子辦得也是公公正正,讓大家心服口服。」酒客道。
蕭遠瞭然的點點頭。
從這裡離開後,回客棧的路上,許虎忍不住說道:「陛下,這個鄧維在民間評價頗高啊,應是個好官。」
蕭遠道:「張景瑞這個人,有柳長卿的清廉,又有江儀的變通,他推薦的人材,還是當得好官的。」
此乃君主對張景瑞的評價,其實已經非常高了。
說到這裡,蕭遠稍微頓了頓,又道:「不過,鄧維其實並不適合處理政務,他當做刑法之官,法,需要這種嚴謹。」(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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