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4章 太硬了(2/2)
說著揚聲:「來人吶!」
「在!」兩名京府侍衛入內,齊齊抱拳。
「先將廖正輝羈押,聽候發落。」
廖正輝不甘叫著:「柳大人!大家都在官場,卑職也在你手下任職兩年了,抬頭不見低頭見,此又非大事,何必要趕盡殺絕」
「以權謀私,貪贓枉法!還不是大事!?」柳長卿氣急,揮手冷喝:「帶走!」
「諾!」侍衛領命。
這件事,與廖正輝的貪婪和僥倖心理有關,自以為出不了問題,但他卻沒想到,表弟蔣仁東比他更貪。
這可是京都長安,在新街區商業中心有一家店鋪就能一輩子不愁吃穿了,可蔣仁東卻幾乎搞下了整條重點街,這就是想不讓人注意都難。
翌日早朝。
柳長卿在朝議大殿上就廖正輝一事,向蕭遠作了一番匯報。
聽完他所說,不少大臣都互相對視了一眼,蕭遠則道:「事情都搞清楚了嗎。」
「都查清了,證據確鑿,相關人等皆已收押。」柳長卿道。
「既如此,依律辦就是。」蕭遠說著便準備轉入其他政題。
可柳長卿卻道:「臣請奏,就廖正輝此事,斬立決。」
「什麼?」蕭遠愣了一下,稍感困惑。
就貪官污吏而言,貪有大小,或事件影響,則判決不同。
像貪污軍費、賑災款一類的,那肯定是殺頭的大罪,但商業上的受賄,一般都是革職查辦,也到不了斬首的地步。
事關國法,此提議肯定會遭到反對,果然,廷尉魏長林第一個站了出來,正色說道:「雖然證據確鑿,但廖正輝不過是貪污受賄,和其表弟錢權交易,於商業方面謀利,此罪名不足以斬立決。」
「沒錯。」另有大臣站了出來:「柳大人查處貪官是應該的,但也不能矯枉過正,以頂格論罪。」
蕭遠亦看向他道:「說說你的理由。」
柳長卿一本正經道:「臣所奏,乃廖正輝泄露國家機密之罪。」
「簡直一派胡言!」丁榮早就看他不爽了,立即跳出來駁斥道:「廖正輝收受賄賂三萬兩,利用職權謀私,以大秦律,應當貶為庶民,處三到十年刑獄,怎麼可能斬立決?」
柳長卿道:「大秦律明文規定,若官府內部公文不具備公開性,而官員卻故意開示,是為泄露政情。若此政情導致社會不穩定,及干擾商業經濟等影響,當處重刑。」
「依據此條,若此公文屬國家機密,則罪同泄露軍機!」
跟柳長卿玩大秦律?那不是找虐嗎。(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