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節 狩獵驚魂(2)(1/2)
外面的天除非是真的塌了,否則的話,這麼冷的天氣里,李元昌是不會這麼早起來的。
躺在一大塊乳白色的皮毛做成的毯子裡,他就窩在裡面,漏出一個腦袋,屋子裡也很暖和,可是他還是不想動,而在他身邊,躺著兩個幾乎不穿衣服的女子,都很豐滿,緊緊地貼著他,看樣子如果不是床足夠的話的,這三人肯定是躺不下去的。
此時已經是下午了,可是李元昌還是躺在床上不想動,而王府里的人早就習慣了,也就沒有準備什麼早飯之類的,因為他從來都不吃,別看在外面的時候,整個人看著人五人六的,打扮的很時尚和注意當時的樣子,可是如果你來到他的房間裡的話,你就會發現,真的太噁心了,到處都是垃圾,不只是果皮和各種果子殼之外,還有一些酒肉垃圾等等,而他還有個毛病,不喜歡別人觸碰,上一個想要給他打掃衛生的人,早就被他打死了。
這個有點什麼感覺呢,就像是現在的網紅女神一樣。
所以,他醒來之後,就開始對著身邊的女人沒有什麼興趣了,一個人如果真的可以很容易就獲得這些東西的時候,是很難說自己真的喜歡什麼東西的,因為太容易了。
所以當感覺到膀胱上面有一種壓抑的感覺的時候,李元昌還是沒有動,只是呢,身體在顫抖,讓兩個靠著他的女人都覺得不對勁,趕緊起來,光著身體給他整理被子的時候,一股子憋了一晚上的老尿就直接澆在了那個女人的頭上,而她卻不敢動,只能跪在那裡,雖然屋子裡已經很溫暖了,而且早上的這種液體也很溫暖,可是落在身上很快就冷了,而從昨晚喝酒到半夜,一直到第二天的下午才起來,可以想像他積攢了多少水。
等到他舒服的時候,兩個女人都成了落湯雞了,可惜,卻不敢亂動。
「呵呵,不錯,不錯,這樣子才有意思嘛。」李元昌笑呵呵地說道,然後對著門口喊道,「給我準備熱水,我要沐浴更衣。」
兩個女人只能跪在那裡,一直等到他去了另外一個房間的時候,才敢慢慢站起來,然後想辦法收拾自己的身上的東西,在過去,真的會反抗的人不是沒有,但是絕對不包括她們,因為幾千年的這種教育,讓她們忘記了反抗的本能了。
沐浴在巨大的木桶里,舒服的溫度讓李元昌的精神稍微好點,用裡面的水揉了揉臉,讓自己臉上的亂七八糟的東西全部都掉下來之後,才開始看著窗戶外面的雪地,雖然已經是下午了,可是依舊很強烈,這種感覺就像是泡溫泉一樣地舒服。
突然,從不遠處飛過來一支非常漂亮的小鳥,腦袋上是艷紅色的,身體是一陣的青黃色,而尾巴卻是灰色的,正在那裡枝頭不停地尋找什麼,而他看著這隻突然闖進來的小傢伙,竟然心中有了感覺了,這樣的感覺平時是沒有了,可是此時卻不知道為什麼,讓他想到了那個剛剛被送到太常寺的樂童,這個小傢伙,可真的可人啊。
想著想著,自己的傢伙竟然起來了,讓他忍不住就在裡面玩耍了一番。
等到他癱在水裡的時候,立馬就有兩個俊秀的小廝過來給他換衣服,他伸手在他們的胸口把玩了幾下,引得兩個小廝忍不住嘿嘿的笑,就像是一個女人一樣。
桌子上擺滿了各種吃食,有酒有肉,可是他卻很期待之前在皇宮裡吃的那些東西,只是呢,他也知道,自己的面子是不夠的,所以只能隨便地吃了一點點。
酒足飯飽之後,天色已經微微有點黑了,長安是有宵禁的,可惜這個世界上有個詞彙叫做特權,所以,到底是對誰有用的話,那就不知道了。
上了馬車,就朝外面去了。
太常寺在皇宮附近,但是呢,因為只是管一些看似高大上,其實沒有多少油水的地方,所以地理位置相對來說比較偏僻,雖然官職不小,可是呢,真的想要來這裡當官的人卻不多。
到了門口,一個三十多歲,一臉笑容的男子站在那裡,正在迎接他。
這人姓鄭,是太常寺的少卿二人之一,正四品上。掌禮樂、郊廟、社稷之事。看似很高大上,其實都是在扯淡,他也就是運氣不好,才來這裡的,因為他是鄭家的旁系之中的旁系,否則的話,朝廷那麼多有油水的部門,他為什麼不去呢?
因為運氣不好,所以,他就要自己想辦法衝出去。
所以,他認識了漢王李元昌。
李元昌上次來到這裡的時候,正好看到了那個樂童,其實呢,現在都算不上樂童,因為他還小,需要再過幾年,如果想要單純地留在宮裡的話,就得被閹割,而這個人不是他撿回來的,而是另外一個少卿撿回來的,可惜的是,最近那個少卿因為有事回老家了,拜託給他幫忙照顧的。
結果,被李元昌看到了,現在這樣的天氣里,死幾個人都是小事,何況是一個孩子呢?聽說就連皇宮裡的皇子都有死的,何況是一個不知道爹媽的孩子呢。
「漢王殿下。」鄭少卿笑呵呵地躬身道,一身的衣衫雖然是官服,可是看著就知道是窮酸一個,讓漢王李元昌皺紋地捂住鼻子道,「稱心呢?」
「天色晚了,他睡下了。」鄭少卿笑呵呵地說道,然後等到他走進去之後,就小心翼翼地將門給關上了,指著不遠處的一個點著燈燭的房間說道。
「這麼早睡下也好啊。」李元昌走在前面,他跟在後面,很快就到了房門口,然後輕輕地推開門,就看到一個穿著灰白小衫的男娃躺在那裡,粉雕玉琢說的就是這麼一個孩子,而且對方的樣子裡面還帶著長長的睫毛,和不俗的鼻子,這樣的人有點男生女相的感覺,可是呢,如果真的可以好好地教育一番的話,以後的前途是不錯的,因為歷史上的稱心就是一個極為聰明的人,在死了之後,李承乾還能想著他,可見他的本事不一般,如果說只是男寵的話,那麼就膚淺了。
李元昌坐在床邊,看著他穿著一身很普通的衣服,微微皺了一下眉,雖然沒有說話,可是鄭少卿還是趕緊解釋道,「漢王,這個是為了不引起別人的注意。」
這句話是沒錯的,否則的話,你一個什麼都不是的人,結果,弄的一身的錦緞衣衫,那不是找事嗎?一個人如果擔心被殺卻又沒有別的辦法自保的話,讓自己出名也算是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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