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節 來訪(3)(1/2)
「美味,美味,真的是美味不可多得啊。」侯傑笑呵呵地說道,然後看著其他的人都瞪著自己看,自己這算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父親面前表現的沒大沒小的,所以就更加的膽氣很壯地說道,「父親,這個東西真的很美味,兒子聽說,當初您和陛下一起出去打仗的時候,什麼糧食都沒有的時候,連耗子都吃過,而這個肉不只是太子愛吃,而且現在已經是我大唐的妙品了,父親不可不嘗啊?」
打仗是需要死人的,但是打仗更是需要吃飯的,當你參加了一個國家建立的過程的時候,可是沒有所謂的補給的,有的時候你就得自己想辦法,聽說過去的有些部隊都是靠著吃一些動物的屍體來存活的,可能有的還是人,但是呢,這些事,都是歷史上說的,平時你是看不到的,因為那些人要麼早就被弄死了,要麼就是準備被弄死的。
所以被侯傑如此一說,侯君集也就顧不得許多了,而且這個東西連自己挑剔的兒子都說好吃,而且是太子拿來的,那麼自己不管如何都要吃一口的。
像是上刑場一樣,侯君集找了一塊瘦肉相對來說多一些的,夾起來,慢慢地放入口中,然後用力地咀嚼,希望可以咽下去,可是呢,他慢慢地就降低了咀嚼的速度了,像是在品嘗著最美味的山珍海味一樣,臉上本來有點發青的神色也慢慢地恢復正常,甚至於多了一些正常人的臉色,因為侯君集的臉色是醬紅色的居多,也不知道是風吹日曬的,還是因為殺人太多的緣故,反正不是正常的顏色。
可是呢,卻因為一塊他平時不喜歡的肉,竟然幻化出如此的模樣,不得不說,美食的確是個好東西。
「呼……」
侯君集突然睜眼,然後輕輕地出了一口氣道,「美味,果然是美味,殿下說的是,來人,上酒,此等美味,若是無酒怎麼可以?」
「潞國公且慢。」李承乾卻阻止他的這個行為,讓他疑惑不已道,「殿下還有何事?此肉的確是難得的美味,老臣之前倒是孟浪了。」
「潞國公,你覺得現在喝酒合適嗎?」李承乾四處看了看問道。
「有何不合適的?」侯君集奇怪地問道,隨即想到,自己還是戴罪之身,如果這個時候喝酒,豈不是更加的給別人話柄了,想到此處,卻已經將嘴裡的美味吞下去了,只是呢,心中卻多了幾分憤慨,沒有想到,在自家裡也沒有辦法放鬆啊。
「多謝殿下提醒,老臣孟浪了。」侯君集的這句話絕對不是真心話,而是一種無奈的選擇。
李承乾平時在皇宮裡就是察言觀色的高手,此時焉能看不出來對方的想法,就搖了搖頭道,「潞國公,你想多了,孤不是那麼一個意思。」
「殿下何解?」侯君集覺得吧,肯定是那麼一個意思,你還小,你不懂的啊,沒有想到自己想要喝一杯的衝動都沒有了,這算是什麼事啊。
「潞國公,你看看,今晚在飯堂里的人,除了你之外,我們可都未成年啊,你在那裡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先不說暢快不暢快,這個味道也不是很好是不是,而且我們都是小孩子,這么小的孩子就喝酒,對孩子的身體也不好是不是,如果孤今晚在你這裡吃飽喝足了之後,帶著一身酒氣就離開的話,父皇肯定也會不高興的,他因為和你是兄弟,所以不會對你怎麼樣,可是孤卻會被打一頓板子,這都是輕的,您信嗎?」
李承乾的話沒有任何高屋建瓴的說辭,也沒有盛氣凌人的感覺,只是告訴你一句話,我們都是孩子啊,一群孩子大晚上喝酒,找事呢?
侯君集先是一愣,隨即不知道為什麼,他感覺自己內心深處的那股子壓抑的感覺,一下子就消散了,反而多了幾分讓自己覺得可笑的感覺,自己是不是太過草木皆兵了,對方只是個孩子啊。
他本來想說,我多麼大的時候,就開始喝酒了,可是呢,自己的幾個孩子的確是小,而且人家的眼睛都不落在他的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些肉身上,與此同時,外面也傳來了烤羊好了的消息。
「既然殿下如此說,老臣就不喝了,今晚就吃肉。」
「不喝酒豈不是浪費了此等美食?」李承乾笑呵呵地說道,然後拍了拍手,就有人送上來幾個棕色的瓶子,這些瓶子的脖子都很長,應該是玻璃做的,上面有木塞子,底部非常大,屬於葉檀仿製了過去的島國的那种放置清酒的瓶子,這樣的一瓶,少的話,一斤左右,多的話,四五斤都有。
侯君集看到那個瓶子,在燭光之下,閃爍著誘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話,肯定會說,你這個土老帽,這個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為他以前的身份比較低,後來幾乎都是在行伍當中度過,如何才能知道這些啊?
現在社會,軍方的很多東西都是非常先進的,因為需要保護國家,而過去的話,卻是有點相反的,因為軍方在國家安定了之後,基本上沒有特別大的貢獻了,所以,大家也不會真的注意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個圓柱形的彎曲的鉤子,開始將這個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開,然後將裡面的醬紅色的液體倒出來,一股濃郁的酒香撲鼻而來,讓人食指大動。
這種東西本來應該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沒有這種東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嚨微微動了幾下,然後就看到這東西擺放在自己的面前,他遲疑了片刻,還是端起來,然後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卻又帶著濃香,這是一種比葡萄釀還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壓根就沒有喝過,而其他的幾個人碗裡的卻和這個東西不一樣,屬於鵝黃色的液體,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種樂事。
只是平時端上來就沒命要吃的羊肉,卻沒人去碰它,似乎是將這種東西當成了一種很奇葩的存在。
「你們為何不吃羊肉?」侯君集奇怪地問道,在他們的這些人眼裡,羊肉這種東西是平時吃肉的標配,在大唐,牛肉不好直接吃,雞鴨魚等又有點肉少,所以,羊肉在某種意義上就代表著一種食肉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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