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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四章 依法治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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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楊傑他們商談了一下直接購買下他們的五十萬斤糧食的可能。但劉顯最多也就只能接受得了每斤十文錢的價格,也就是說,他們的五千萬錢變成了五百萬錢,直接砍了十倍的價格。

這個價格,劉顯認為還是比較合理的。

五株錢在這個時代的購買力還是比較強的,如果是黃巾起義暴發之前,一般都是五文錢一斤的米糧。如果是黃巾暴亂其間,這個糧價百文錢一斤也的確是會有人購買,因為亂世錢財再多也不及糧食珍貴,尤其是在快要餓死的時候,再高的糧價,都會有人購買。

可是現在黃巾軍大敗,現在各地正在恢復正常的生活秩序。一般商人,很少會像楊傑他們這樣,依然還會持著自家有糧,還繼續持價而估,繼續以高價售糧。所以,物價開始有所回落,現在,糧價估計最高也不會超過三十文錢一斤的市值。

在未來大半年期間,糧價估計會穩定在十文錢左右一斤的幅度。然後,會在一年多後,慢慢的跌到十文錢一斤以下,直到慢慢恢復正常。

這個是一個發展規律。現在大漢各地,深受黃巾之禍亂的地方,就算他們本地百姓民眾沒了糧食,但是官府方面肯定會想辦法解決一部份救濟糧。此後,肯定還會有更多的大糧商會看到在這個時勢發財的機會,他們肯定會從別的地方販運糧食到災區去出售。

所以說,缺糧其實也只是在某一段時間之內的時。只要百姓恢復了生產,再過幾個月,能夠產出糧食了,那麼糧食的價格就會直線回落。

劉顯明知道這個市道會如此,所以,現在肯定不會跟楊傑他們訂下太高的價格。另外,就算是十文一斤糧食跟楊傑他們買下來,這也依然是沒錢支付的,還是得要給他們打白條。

對於白條,楊傑等人真的是怕了,再也不敢這樣。最後由楊氏縣官府作保,算是借糧給劉顯賑災,三年之內,劉顯要歸還上好的米糧五十萬斤,另外還得要給付十五萬斤糧食作為利息。

一年一成,這樣的利率其實很高,但劉顯也的確不願意白白占楊傑他們的便宜。因為劉顯有信心在這兩三年之內,能夠賺取得到足夠多的錢財,區區數十萬斤糧食,到時候不值一提。

楊傑他們現在也沒有辦法,也只好接受這樣的事實。

最後,楊傑花了一天的時間,從官衙搬了出雲。

在日落時分,劉顯和文申及王豹站在官衙前,把楊傑送走。

在楊傑離開時,劉顯語帶警告的對楊傑道:「楊傑大人,說不定以後我們還有很多地方需要打交道,但是我希望楊傑大人能夠以大局為重,能夠以楊氏縣的百姓能夠安居樂業為重,不要再做出一些違勃常理的事。尤其是你們現在收了那麼多家奴家僕,一縣的富戶之家,出入數百人前呼後擁真的好嗎?就是一些真正的王公大臣可能都沒有你們如此的排場。呵呵,劉某也就只說到這裡,你們好自為之。」

一個志在天下的人,是應該要有容人之量。何況,這一次跟楊傑交鋒,嚴格來說,雙方並沒有真正的結下仇怨,最多就是楊傑他們感到遭受到劉顯的算計,咽不下這一口氣,想著以後要報復回來罷了。

但這些劉顯並不懼,如果楊傑他們這些地主土豪,在接著下來,能夠按官府的施政來執行,不要陽逢陰違,不要跟官府的政行設置障礙,那麼劉顯也不是說一定要置他們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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