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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百廢待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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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時,一個縣城,除了主官之外,還有包括了各行各業的官吏。

那些小官吏也不能輕視,如劉顯現在帶著魚進城去出售的話,這個就歸縣城的都水官管了。

一般的縣城,有湖泊、河流,有漁業的地方,都會設置都水官,他們負責徵收「漁稅」。

這個羅樹,雖然只是一個什長,但卻是皇甫嵩派來的那一隊官兵中的五個什長之一。他也等於是全程參與了這兩三天來的楊氏縣的官府重建事務,對於一些人事的任命他也知道的,所以,才能跟劉顯說了這麼多。

聽他所說的,現在的楊氏縣的情況的確是比較複雜,估計將來一段時間之內,他們的縣令跟縣丞、縣尉之間,肯定有一翻明爭暗鬥,楊氏縣的官府內部並不會平靜。

但是這些跟劉顯沒有太大的關係,且暫時劉顯也沒有那樣的能量可以參與得了楊氏縣官府的內部高層的爭鬥,沒能對他們造成太大的影響。

進了城後,給劉顯的印象就是髒亂差。

完全沒有劉顯所想像中的一縣的繁華。甚至,縣城內的行人都不多,根本也沒有什麼的滿街叫賣的場面。

蕭條、蕭瑟就是楊氏縣縣城內的真實寫照。

偶有行人,亦都是行色匆匆,所見到的一些百姓,基本都是面黃肌瘦,一個個都無精打采,憂心仲仲。

城內除了個別的商鋪,主要是出售糧米等糧食的商鋪還開著門做生意,別的幾乎都沒有商鋪開門營業,這個也包括了酒樓客棧這些。

觀察了楊氏縣內的主街道後,劉顯只好讓鄭伯去敲開了一家客棧的門。

還好客棧的老闆還在,這才讓劉顯在縣城內找到了一個落腳的地方。

楊氏縣也是百廢待興啊。

劉顯已經看中了一些地段的商鋪,如果能夠買下來,就可以在楊氏縣裡開酒樓客棧了。

只是不知道那些商鋪是否還是有主的商鋪,劉顯讓人去敲過門,沒有人開門。

這些也不知道官府方面有沒有對縣城內的一些無主的建築進行登記。但無論有主無主,這些恐怕都得要經過縣令才行。

劉顯決定還是趁還有時間,先去楊氏縣的官衙拜見縣令,跟縣令直接商淡為好。

當下,劉顯讓陳根、陳石及柳雪他們留在客棧看守他們的東西。然後就帶著鄭伯、劉富前往縣衙。

其實劉顯已經明白,現在楊氏縣肯定就是那縣令楊傑說了算,無論他是想要買商鋪還是購買糧食,恐怕都得要從楊傑的身上落手。

劉顯也看過那些還開門營業的商鋪了,裡面的糧食很少,並且價格奇高。

上等米,居然賣到了百錢一斤的地步。

以劉顯現在所攜帶來的十萬錢,居然就只能夠購買得到一千斤米,這還真的太離譜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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