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千四百五十九章浮動匯率制(2/2)
1991到1995年,泰國出口增長率為18.9%,1996年急劇下降為-0.2%。
1991到1995年,泰國經濟增長率為8.6%,1996年大幅下跌為5.9%。1994年,泰國經常帳戶逆差為89億美元,1995年為140億美元,1996年達到163億美元,分別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6.4%、8.5%和9.1%,遠遠超過了國際警戒線水平。
從理論上講,當一國經常帳戶持續出現較大逆差時,外匯市場會通過匯率水平的變動,使本幣貶值,以增加出口,減少進口,實現國際收支平衡;當一國經常帳戶持續出現較大盈餘時,外匯市場會通過匯率水平的變動,使本幣升值,以減少出口,增加進口,實現國際收支平衡。
如果按照這樣的一種情況繼續發展下去,那麼,泰國的收益基本上都因為那種固定的匯率所減少,也就是說,因為一個匯率,他們少賺了很多錢。
但是,在盯住制度下,泰銖對美元的匯價被人為固定,外匯市場失去了自動調節功能,面對不斷惡化的國際收支形勢,泰國政府不得不快速放開資本市場,通過各種各樣的優惠政策甚至高利率政策,吸引國外資本流入,彌補國際收支赤字。
當時,泰國政府採取了兩項政策措施:一是開放離岸金融業務,推出曼谷國際金融安排。
在此框架下,凡獲批准的商業銀行均可從國外吸收存款和借款,並在泰國境內發放外幣貸款。二是企業可以自由對外借款,非居民在國內和國外自由開立泰銖帳戶,進行存款、借款和自由匯兌。
在外匯市場上,匯率水平波動會增大國外短期資本投機的成本,使國外短期資本在頻繁地流入流出時,直接面對匯率變動的不確定性,而匯率穩定則有可能會使貨幣投機成為一種沒有風險或者風險極小的事情。
實際上,盯住制度是一種由政府提供的匯率隱含擔保,它降低了匯率風險,引起國外投機性資本大量流入。
泰國政府意識到,泰銖繼續盯住美元無疑將置出口導向型的泰國經濟於死地。
但是,由於擔心放棄盯住制度會造成泰銖貶值,增加國內債務負擔,造成企業破產、工人失業和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上升,泰國政府遲遲不能下定決心調整匯率制度。
他們希望將盯住匯率再維持一段時間,先解決國內的經濟問題,再調整匯率制度。然而,國際投機者沒有給泰國政府足夠的時間。
1997年初,國際投機資本向泰銖發起連續攻擊,泰國政府採取了一系列的措施,試圖化解日益逼近的危機。
1997年2月,泰國中央銀行為了壓低泰銖匯率,在新加坡外匯市場上實施了規模巨大的干預行為。這一操作引起強烈的市場反彈,泰銖匯率快速貶值5%,國際貨幣投機者對泰銖的攻擊從隱蔽轉向公開。
1997年3月,國際投資者向泰國銀行借入高達150億美元的遠期泰銖合約,並在現匯市場大規模拋售泰銖,泰銖的貶值壓力空前加大,泰國中央銀行動用20億美元的外匯儲備進行干預,才平息了這次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