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零六章曾經的青蔥歲月(1/2)
當時呢!於雷他們家前院的鄰居,在個體歌舞廳那邊算是一個很牛逼的大哥。
於雷他們幾個人到那邊去玩呢!不光不花錢,而且時不常地能夠混到一盒兩盒的好煙,當時像他們這樣大的歲數的年輕人,抽菸什麼的,一般稍微困難一些的,都是那種繁華,葡萄,雲竹,樂士,宇宙之類的香菸,條件稍微好一些的人呢!抽什麼獨秀了,紅杏了,還有什麼鳳凰,翡翠之類的香菸,而像大混混給他們的煙呢!則是當時售賣得比較貴的希爾頓或者是紅塔山。
他們覺得,做這樣的一種事情,抽上希爾頓或者是紅塔山,在朋友面前特有面子。
李忠信呢!雖然是學習不錯的好孩子,但是,在那個時候也是跟著他們去過十幾次,只不過呢!他到了那邊以後,基本上就是給於雷他們這幾個傢伙看衣服,看他們下場子當中跳舞。
李忠信記得,那個時候,無論是什麼人,都挺能裝逼的,動不動看到哪個傢伙不順眼了,幾個人就上去一頓打。
當時那個時候,舞廳當中沒有保安,只有看場子的,這些人都是江城這邊有一些名氣的混混頭。
他們手中都拿著膠皮警棍,只要裡面有人打仗了,他們就會衝過去,一頓警棍,把這些人分開,然後把這些人「勸」到歌舞廳外面去。
他們在這樣的情況下,從來不會選擇報警,而是把他們放到大門口,便不管了。
至於他們在外面找人打群架或者是其他的事情,跟他們無關。當時娛樂節目很少,這些混混頭更是希望看到那些人在外面打仗。
當時的人有事情的時候,都喜歡找人,沒準找到的親朋好友他們就有認識的,到時候就會給他們上供菸酒,欠下他們人情,而他們,無非就是過去平事情。
這個時候呢!差不多一些的大哥級別的小混混互相之間都有一種近似於默認的規定,只要不是直系親屬,沒有天大的仇怨,他們絕對不會大動干戈。如果哪一方有直系親屬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了,那麼,他們會給予一定的補償。
這個時候,張奇和王傳智的家長都是警察系統的領導,家教雖然嚴,但是,叛逆心理卻是讓他們總想往這樣的一種地方跑,跟警察混混什麼的,並沒有太大關係。
他們不清楚這些事情,可是,他們那個鄰居混混頭可是知曉這個事情的,到個體商場這邊來玩的時候,不但不要門票,還會時不常地給他們幾個人買一些煙或者是飲料什麼的。
像這類的人,腦袋都非常好使,今後他要真的出什麼事情了,看在鄰居的面子上,興許他們能夠幫使使勁,哪怕是能夠幫著說一句好話,那也是值個的。
李忠信還記得,九十年代中期的時候,那個叫做三哥的大混混頭子被抓到收容所(後來才改名叫看守所的)的時候,於雷和張奇他們幾個人都過去探望了他,而且通過他們的關係給定了好的盒飯,給搞了一些特殊的待遇。
雖然在案情上沒有給予那個三哥什麼幫助,但是,這種照顧在那個時候,就是十分難得的一件事情了。
當時九十年代的舞廳,中場的時候是士高,現在叫做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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