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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解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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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昀直到晚飯後,才像是恢復了精氣神,坐到她的身邊。

「姐姐。」

他小心翼翼地喊了一句。

鳳殊沒回答,只是面無表情地看向他。

鳳昀卻像是受到了鼓勵,期期艾艾地問道,「姐姐什麼時候錄製的視頻?雖然舅舅真的說過那些威脅的話,也真的打了我,但是他沒有打你,你反而打了舅舅,警察為什麼還會判他五十年?」

五十年牢獄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十分嚴重的罪刑,鳳昀已經讀書了,認得不少字,每天也有上網一個小時的時間,足夠他了解到為什么舅舅會被判這個刑,但是他不明白的是,姐姐交上去的證據怎麼就讓警察認定了是真的。

他一直都在現場,甚至於姐姐的自演自導被打的戲他也親眼目睹了,警察難道都是吃乾飯的嗎?這樣都看不出來?

鳳殊沒有解釋,反而是問了一句,「你不希望何勇坐牢?」

鳳昀下意識地搖頭,「舅舅對我們不好,他要是不坐牢,肯定還是會纏著我們要錢的,就像是以前總是纏著爸爸媽媽一樣。我不喜歡。」

他瞟了她的小肚子一眼,心想姐姐還有孩子要養呢,怎麼可以浪費錢,總是把信用點轉給舅舅去豪賭。

沒有父親就夠慘了,如果連母親也沒有了,小外甥該怎麼辦?他還那么小,就算想要養,也有心無力。

想到這裡,小傢伙便沮喪極了。

鳳殊盯著他看了半晌,才垂下眼眸。

「他是我們名正言順的監護人。如果是個好的,好好相處也未嘗不可。

偏偏他是個好賭的,而且還是個不知進退的傢伙,我們有多少信用點都不夠填補他這個大窟窿的。不來找我們也就罷了,之前被借去的信用點,也就算是我們孝敬他的,不還也沒什麼。好歹也叫了我們母親這麼多年的姐姐,母親去世,他也是少了一個至親。

他千不該萬不該沒有自知之明,在明知道我們日子都過不下去的時候,還來落井下石。這不是親人,是仇人。對待親人,我們可以寬容他,對待仇人,務必乾脆利落地解決他,否則異日受苦的還是我們。

他能夠說出來要把你賣去當奴隸要把我賣去煙花之地的話來,就表明這人如果走投無路,是當真敢鋌而走險的。雖然說星際法律嚴禁買賣兒童,但是到底有漏洞,否則又怎麼會有人蛇與虹閣這樣的骯髒存在?

他是法律承認的監護人,我們一日不成年,一日就得在他的手底下過活。

今日他既然撞到槍口上來,口出惡言不說,還真的心生歹念,我沒有親自手刃他,而只是讓他被罰服刑五十年,就已經是放了他一條生路,算是看在母親的份上,饒他一命。」

哪怕如今她的身手恢復了一成不到,但是一個多月的休養,除開孕吐實在難以忍受之外,她也有慢慢鍛鍊的。

對付一個被酒色掏空了身體的男人,出其不意放倒人,並不難。但是不用點心計,把人趕走的話,肯定防不勝防,說不準就會在陰溝裡翻船。

她不由自主地把手放到了小腹上,這孩子,希望是個乖的,孕吐過後,千萬別折騰她,否則她還真的不確定會不會發瘋,直接動手除掉算了。

反正註定了會是累贅,想想就是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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