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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3章 繩之於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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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際網路資訊變化萬千,每天都有很多的新聞熱點被曝出來,如果是一般的小熱點,頂多持續個一天半天已經很不錯了。尤其是充滿了「臥龍雛鳳」的娛樂圈,隔三差五就會被曝出來一兩個驚天大「瓜」,保熟的那種。

這不某鄭姓明星的大瓜出來,吃瓜群眾沒還沒吃上來呢,「知名網文作者至淳至罡艹粉」就迅速搶占網友們眼球,只是這個闢謠的速度有點出乎所有人的預料,這瓜都還沒吃到嘴裡呢,就已經被證實是造謠假瓜了。

就在「至淳至罡被造謠」事件熱度慢慢下降的第二天,一則「現實版的樊勝美」新聞一夜之間迅速搶占各大新聞頭條和熱搜話題。內容講的是一個年輕的女生輕生之後,父母在跟其所在公司索取了6萬元的賠償款後,仍不甘心,還想要索取更多。

如果僅僅是這樣的話,是很難引起如此轟動社會關注的,令人難以接受的是父母那堪稱冷血只把自家女兒當成「搖錢樹」一樣不住壓榨的行為,即便人都已經離世了,仍然不放過最後的機會,只為了給自己兒子買房付首付這麼一個可笑至極的理由,你說只要是個正常人看到這裡會不會生氣?

李淳罡自然也看到這個最新熱點新聞了,只不過他要更加關心自己的事情,負責本次造謠事件的秦律師,索性終於為其帶來了一個好消息。

秦律師給李淳罡打電話說:「李總,浦東區人民法院已經正式立案,根據網文江湖論壇和微博雙方提供的造謠者IP位址,網警已經於立案當天迅速鎖定對方真實位置,並且第一時間告知當地警方展開行動,現在已經成功將嫌疑人鄧某超抓獲。經過審訊,鄧某超本人對其在網上進行造謠誣陷您的事實供認不諱。」

李淳罡聽到這個消息,興奮得直接從椅子上蹦起來,連忙問:「那知不知道他為什麼要造謠誣陷我?」

他真的好奇,自己絕對是百分之一百不認識這個傢伙的,而且在此之前兩人壓根就沒有過任何交集。

到底是什麼使得他對自己這麼記恨,不惜冒著坐牢危險,也要在網上散播各種詆毀李淳罡的謠言?

電話那頭的秦律師臉色古怪,道:「據經手此案件的民警說,鄧某超在口供中提到,是網絡上認識的一個人以十萬元軟妹幣作為條件僱傭他在網絡上散播謠言抹黑你。」

李淳罡聽完一臉懵逼加蛋疼。

原來折騰半天抓到的這個造謠者1號居然只是個蝦兵蟹將,幕後其實還有一個隱藏得更深的黑手。

真是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也不知道是什麼人居然如此憎恨自己,為此願意花費10萬元軟妹幣請來這麼個廢物

「那警方有沒有順藤摸瓜找到出錢僱傭鄧某超抹黑我的那傢伙?」李淳罡很不忿。

秦律師說:「很抱歉,沒有。因為鄧某超提供的對方線索十分有限,雙方只是單純依靠的網絡聯繫,而給鄧某超進行轉帳的銀行帳號也追查過了,經過再三審查發現是盜用的他人銀行卡,繼續往下查也查不出更多的線索。至於鄧某超當地公安局決定對他進行7天的刑事拘留,然後再移交給檢察院。」

對這個結果,李淳罡對沒抓到真正幕後黑手感到可惜之餘也還算滿意,至少最基礎的給造謠者足夠的教訓,7天這麼短算是便宜他了!等到法院開始審判,到時再讓他進去「再接再厲」。

這事別看簡單,要是自己一個處理不好,分分鐘名聲大損的。網際網路時代,名聲人設口碑一旦毀了,再想要重新挽回可就難了。

破壞遠比建設簡單。

跟秦律師聊幾句,讓他幫忙繼續跟進後續事宜,如果實在追尋不到那個幕後黑手就算了,李淳罡就掛斷了電話。

因為法律明文規定,從李淳罡向法院提起訴訟,到法院立案,再到公安機關偵查,偵查過程起碼要一個月。偵查完畢,遞交證據給檢察院審查,審查也要一個月。然後才由檢察院向法院起訴,法院收到案件詳情後,會在一個月內審理。

這還要分兩種情況: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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