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殺縣令(2/2)
皇帝的女兒他們都看不起,他們的嫁娶基本上就在他們自己的圈子裡進行,如果其他外人和他們聯姻,就得多花錢,名曰:賠門財。
不過王正倒不是特別忌憚他們,因為他們的好日子已經到頭了。
五姓七宗掌握了太多資源,打擊世家門閥已經成為皇帝的頭等大事。
李世民時期就已經看見了世家門閥的危害,打擊了他們一波,輪到李治現在也一直暗搓搓的在弄他們,等到武則天稱帝,更是殺得他們血流成河。
所謂的開元盛世,與其說是李隆基的政績,不如說是武則天的遺澤。
沒有武則天殺的血流成河,把世家大族控制的土地和其它資源解放出來,流轉到朝廷和普通百姓手中,李隆基的統治別說盛世了,能把社會矛盾處理好就不錯了。
聽著王正口中對世家門閥的不屑,知道王正是真的想要殺了他,王志安這才真正害怕了,想要求饒又開不了口,世家子弟的自尊不許他這樣做。
左右為難之下,被逼急了的王志安坐在馬上就朝著王正撲了過來,王正順勢舉刀直刺了過去。
一刀穿胸後,王正立馬放手,動作稍顯慌亂,畢竟第一次殺人。
王志安跌落馬下更是不堪,慘叫一聲後,抱著刀柄喊道:「好痛,好痛啊,救救我。」
王正扯了扯嘴角,對羅武說道:「別讓他們受罪,給他們一個痛快吧。」
多少還有些不適應,王正說完就驅馬離開了原地。
幾聲慘叫之後,羅武騎馬來到了王正身邊,問道:「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
「涼拌。」
王正也有點迷茫,事情有點大,朝廷那邊必須得有個說法,雖然自己已經找好了藉口,可關鍵還得看辦事兒的人是誰。
王正已經在心中打定了主意,如果是一般般的人來問話,想要抓自己,無論如何自己也是不會讓人抓走的,不然到時候選擇權可就在別人手上了。
這時代想弄死個人,辦法多得是,不明不白的死了,可沒人替自己做主。
必須得是武則天一派的人來了,自己才能跟著走,這樣起碼還能求個公道,以自己事先找好的理由,多半還能平安無事。
接下來就看是什麼人先來了,也不知道自己寫出去的信,現在有沒有到長安,那邊又會怎麼處理。
實在不行,就繼續鬧下去,只要巴人站在自己這邊,王正多少還是有點底氣的。
畢竟自己有個皇莊管事的身份,起碼沒人能帶著真正的軍隊來攻伐自己,一般般的來點人,只是送菜的份。
不過為了安撫羅武,王正還是好言安慰道:「放心吧,我早有安排,一個多月前,就已經給長安去信了,等長安來人,事情就能有一個了結。
王志安自己找死,怪不得別人,他無故帶領縣中男丁對你們開戰本身就犯了唐律,朝廷應該不會追究你們的。
更別說事情的起因是他派自己兒子來盜取我的造紙秘法,我那兒的東西可是皇家產業,他想謀奪皇家產業就已經形同謀反了。
這官司就算打到長安去,也是咱們有理,沒什麼好怕的,事情鬧大了有娘娘做主,咱們最多只要頂住一段時間就行。」
羅武點了點頭,算是認同了王正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