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九十一章 被開除的學生(五)(2/2)
對於兩人的態度,袁波只是平靜地念了段話: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五條規定:處理、處分決定以及處分告知書等,應當直接送達學生本人,學生拒絕簽收的,可以用留置方式送達;已離校的,可以採取郵寄方式送達;難於聯繫的,可以利用學校網站、新聞媒體等以公告方式送達。」
「這個處分決定書你們可以拒絕簽名,但流程已經走了,不影響處分的進行,學校隨後會在校園內的公告欄進行處分公示。」
袁波起身,來到陳樹鵬的身旁,蹲下身撿起來處分決定書和簽字筆,放在陳樹鵬身前的桌上。
他拍了拍對方的肩膀,輕聲安慰道:「陳樹鵬同學,還是簽了吧。」
「這次就當買個教訓,回去後好好複習,可以再參加高考的。」
「你們的人生還沒結束,要走的路也很長,以後要做個誠信、有道德的人。」
「袁處長,真的必須簽嗎?」自然卷同學叫做唐達,他哭訴懇求道:「學校能不能再給我們一次機會?我可以簽保證書,保證不會再犯這種錯誤,以後也一定會好好學習,不逃課也不掛科!」
「已經給過你們機會了。」袁波搖搖頭,他給不了這個機會,全校只有校長能給,可是校長鐵了心要拿兩人開刀肅校紀。
只能說這兩位學生運氣不好,加上活該,畢竟機會不是沒給過啊,只是他們沒珍惜。
陳樹鵬在來之前是想著等父親陳裕民來了後再做打算的,可人算不如天算,昨天剛調查今天就進行處分,速度太快了!
兩人渾渾噩噩地簽完名字,陳樹鵬拿著自己的那份處分書,哽咽大哭起來。
「我錯了……」
「我不該假冒貧困生的……我……嗚嗚……我真的……錯了……」
「我再也不敢……」
旁邊另一名唐達同學也被陳樹鵬感染到,跟著哭起來,場面令人惋惜不已。
袁波也沒辦法,給兩人遞了遞紙巾,然後喊來教務處的一名女老師,將兩人帶到一旁的休息室,等待他們的家長帶領回去。
家長聯繫是兩學生到來前通知的,至於為什麼要讓老師看著,主要還是怕學生想不開做出傻事。
看著眼前兩人坐過的位置,袁波內心泛起波瀾,可是又有什麼用呢?
他緩緩嘆了口氣,低聲喃喃道:
「當時你們就應該認錯的。」
「現在太晚了。」
半個小時後。
等陳裕民趕來光華大學的同時,校園幾處公告欄貼上了兩則嶄新的通知文件。
【光華大學】(紅色大字)
【校處字〔2021〕41號】、【校處字〔2021〕42號】
《關於給予陳某鵬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決定》
《關於給予唐某同學開除學籍處分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