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還是法律嗎!(2/2)
不管會遇到什麼問題,還能比鼴鼠公司的算計更嚴重的?
所以咱們必須得見,而且還得自信十足,問心無愧地去見。
如果遇到這麼一點事情就打退堂鼓了,豈不是說明咱們底氣不足,還真他娘的要被人認為是抄襲的一方了!」
「好,那我也同意去見!讓那幫人看看咱們團隊的信心和朝氣!」
大家都是聰明人,吳謙也是一點就通。
「那好,第一個問題達成了共識,那咱們接下來再討論一下第二個問題。」
黃立明說道,
「怎麼對付鼴鼠公司這種他母親的不要臉的行為?」
「這還有什麼好說的,咱們團隊裡有張律在,直接起訴他不就行了!」
對付鼴鼠公司的侵權行為,吳謙和蔣建國的選擇很簡單。
拿出法律的武器,干.他.娘的!
別忘了自己團隊裡還有一個優秀到可以打敗孟慶市最好的律師的張大狀。
現在有人侵權到自己團隊的頭上,不拿起法律武器進行反擊,怎麼對得起張大狀的優秀!
「張律,你這邊怎麼樣,沒問題吧?」
黃立明的想法也和吳、蔣兩人一樣。
當初吸收張遠進入團隊,就是看中了張遠的身份和專業。
現如今果然有機會利用上。
真是有先見之明啊。
只是他們都不知道,反而是在這方面擁有專業能力的張遠對訴訟問題保持了謹慎的態度。
「我不認為訴訟是解決我們目前所面臨的困境的好辦法。」
張遠搖了搖頭。
「不通過訴訟解決?」
三人奇怪地看著張遠。
覺得這話從作為律師的張遠口中說出,很奇怪。
你不就是打官司的嗎?
這是怎麼了,懷疑自己的職業了?
「對,訴訟不是最好的解決辦法,甚至可以說如果我們真走訴訟程序,估計咱們的項目就是九死一生,不,十死無生!」
嗯?
拿起法律武器維權,還能把自己給害死咯?
這,不科學吧……
這還是法律嗎……
黃立明三人驚詫地互望一眼,十分不解張遠的判斷。
張遠看懂了三人的表情,解釋道:
「首先咱們有幾個先天不足。
在咱們國家,商業模式不能成為智慧財產權而申請保護,這是其一。
然後,你們都是技術出身,應該知道就算想要達到相同的結果,代碼的書寫方式,甚至運算邏輯,也可以進行多種變化吧?
如果是這樣,我們又怎麼保證能從技術上證明對方存在抄襲行為呢?
還有發布時間上的問題。
商業模式不是智慧財產權,目的也有多種實現方式,而鼴鼠公司他們,卻比咱們更早地將產品展示於人。
在時間上,咱們就晚了對方一個節拍。
其次是訴訟的問題。
智慧財產權的案件想要審理清楚,基本上都要經過曠日持久的持久戰。
咱們如果在這之前拿不到投資,沒有足夠的資金積累,我可以肯定,根本堅持不到最後的判決結果。」
「那這麼說,就是沒辦法了?!」
自己幾人的提議被張遠否決,讓吳謙十分不爽。
「訴訟很難。
但想要維權,並非只有訴訟一條途徑。」
張遠說道,
「畢竟在法庭上贏下對手只是律師辦案的其中一種手段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