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必須要對我負責!(1/2)
「鄭律師,當初合作的時候你是怎麼說的?」
還在張遠胡思亂想的時候,被起訴的青年人再次開口說了起來,
「你可是說過的,只要按照你的要求寫,一切都不會成為問題。
可你看看現在,我被告了!
直接被告了!
刪帖,賠禮道歉什麼的還還說。
反正就是正常的恰飯而已,這些事情我們也有所準備。
可是近百萬的賠償主張,這是怎麼回事?
我當初才賺你多少錢?
現在可好,底褲都得賠掉!
這事你必須要對我負責!負責到底!」
「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鄭嘉明瀏覽完訴訟材料,然後先從安撫開始,
「不過就是剛剛起訴而已。
起訴狀上請求百萬賠償,也不是說最後法院就會判賠這麼多。
放心,沒你想得這麼嚴重的。」
「這還不嚴重!」
其他人也聽到了百萬賠償的數額。
他們雖然收到的只是大熊電器委託律師寄出的律師函,但是律師函上寫得很清楚:
收到律師函的三日內,刪除所有對大熊電器不利的不實信息,並在社交網絡上發文,公開澄清事實並道歉。
還有更重要的一條。
律師函上明確寫道:
即使他們已經執行了公開道歉並刪帖的事情,但隨著事情的發展,大熊電器仍舊保留追究他們法律責任的權利。
這什麼意思?
這不就是說,他們也很可能會在後續繼續被大熊電器盯上,然後也被提起百萬索賠的訴訟嘛!
這還了得!
聽到賠償是百萬之巨,這幫人立刻就不幹了。
一個個站了起來,紛紛指著鄭嘉明說要公道。
埋怨鄭嘉明,為什麼當初要騙他們做這樣的事情!
「真要被賠錢,這筆錢,我們也會找你們要的!」
「對,不管是賠錢還是幹嘛,我們都會要求你們負責到底!」
「如果不給我們處理乾淨,我們是絕對不會善罷甘休!」
這一下,鄭嘉明也招架不住了。
再怎麼優秀,他也不過是實習律師而已啊。
專業能力或許能與老律師一較高低。
但處理當事人的憤怒,處理人與人之間的情緒,這就不得不承認自己的薄弱了。
坐在鄭嘉明旁邊的張遠,無辜地被波及,也是十分地無奈。
難怪會被主任戴守義安排一起接待的呢。
原來是這麼一遭糊塗事!
張遠算是聽明白了。
這幾天在發生在網絡上,專門針對大熊電器的質量問題進行攻擊的帖子、言論,其始作俑者,居然會是自己的同事,鄭嘉明!
這事實,讓張遠感覺有些毀三觀!
本來可以安安心心地當一個吃瓜群眾,沒想到這回,居然成為了風暴漩渦的中心。
可是,張遠完全找不到鄭嘉明要做這件事情的理由啊!
但現在沒辦法,只能先安撫好眼前的這些人,之後再向鄭嘉明詢問具體情況了。
「放心吧,你這個案件我們一定會給你免費代理的。」
鄭嘉明試著安撫情緒,
「並且一定會處理到你們滿意為止!」
「廢話,這事情你不免費代理,難道還想著向我們收費不成!」
「這如意算盤打的。我們給你做事才收幾塊錢而已,現在出了事,你還想從我們的頭上拿回去?玩呢!」
「你們當律師的就了不起了!以為自己是誰呢?就這麼想著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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