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奶茶都要大杯的!(1/2)
幾天之後,孟慶市郊區地帶的一幢別墅內。
吳又可拿著剛剛收到的快遞,感覺十分的莫名其妙。
「老爹在外面欠了錢,怎麼還能把我給告了?」
反覆地翻著手中那疊並不厚的訴訟文件,吳又可覺得自己實在是太無辜了。
「不行,我吳又可堂堂正正,這麼多年靠著炒房攢下了這份家業,還從來沒有吃過別人的官司,這件事情,我一定要親自上庭好好解釋清楚。」
吳又可在別墅內的寬大客廳里來回踱著步子,口中念念有詞,琢磨著到時候走上法庭,應該怎麼將對方的律師駁斥地啞口無言,然後完美地贏下案子。
「對了,還有遺囑。」
斟酌了半天,吳又可突然記起老爹給自己留下的遺囑,馬上跑回臥室,翻箱倒櫃地從床頭櫃的最底層的最底部,找到了一份經過公證的遺囑。
「我吳又可一生光明磊落,老爹的遺產是有幾百萬不假,可他說全部捐給希望工程做慈善,我連眼睛都不眨一眨,全按他的遺囑給捐了,一分錢都沒貪!」
吳又可翻看著已經有些發黃的遺囑,一條條地看著遺囑當中,吳安對自己財產的處置。
「誒,不對。」
吳又可翻到了遺囑的最後面,居然發現了一小段之前從未留意過的內容:
還有一筆錢差點忘了,之前從王紅梅那裡借了三萬塊錢,後來他們搬家了,我們也斷了聯繫,一直沒能找到他們,也就一直沒辦法還錢。這筆錢,連本帶利,一定要幫我找到王紅梅,還給她。
「王紅梅?好像這次告我的就是王紅梅。」
吳又可拿起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核對了一下,確實叫做王紅梅不假。
「這麼說,老爹還確實在外面欠過這麼一筆錢。可是老爹這遺產都給我捐了啊,也怪自己之前看遺囑的時候不仔細,一看到說遺產全部捐掉,剩下的內容就不去看了。
這下該怎麼辦?
難不成自己花錢給老爹還掉?
可我聽說現在的法律可沒有父債子還這麼一說,我吳又可雖然炒房攢了點錢,可也不是這麼想花就花的。
不行,還是得跟法院講清楚,我老爹的錢都捐了,想要錢,自己找慈善機構要去,跟我沒關係!」
吳又可考慮得很有信心。
有這麼一份證明效力最高的公證遺囑在手上,而且,之前捐獻的時候希望工程都給自己開了發票,遺囑加發票,事實很清楚,就不信法院敢判自己還錢。
吳又可又從之前放著遺囑的旁邊位置里摸出幾張發票,發票的內容還能看的很清楚,一筆一筆,和遺囑上羅列的財產全都對得上。
然後吳又可再也不擔心了。
他走到自己的書房,愜意地給自己燒水,泡上一壺今年的新茶,聞了聞茶香,滿意地抿了一口。
還好自己多琢磨了一會兒,本來還想請律師代替出庭打官司的,現在有遺囑和發票在手,律師費都能省了。
吳又可躺在了搖椅上,翹起二郎腿,悠然自得地哼起了小調:
「月底了,一個季度又快到了,過幾天又得跑上跑下收房租去了!有錢人的生活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且枯燥。體力活,真不好干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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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永律師事務所。
接下老太太王紅梅的案子之後,接下來的幾天,張遠又進入了無所事事的上班節奏當中。
不過這樣的無聊也就持續了一兩天,後來還是被他找到了可以消遣的事情,那就是翻閱案卷。
作為一名律師,每當結束一件案子之後,都需要將案件材料以專門的標準歸檔成冊,進行存檔。
這一過程,當然有因為管理部門的要求的原因,但也是律師的一種自我回顧和復盤。
整理一個案件的案卷,幾乎相當於重新將這個案子的辦案經過經歷了一遍。
所謂溫故而知新,在這過程當中,說不定能總結出許多經驗,也能認識到過程當中的一些不足,避免將來再次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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