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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還好變化並不大(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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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張地點開,小心翼翼地一條條瀏覽,萬幸萬幸,都還和記憶當中的一樣。

然後是刑法,結果也沒有偏差。

唯一出現有些不同的是訴訟法類。

因為陪審員變成了陪審團,所以,相應的訴訟規則在法律條文上也有了相應的變更。

看到這些更新後的發條,張遠十分肯定自己是第一次看到這些內容,以此,他確信自己絕不僅僅只是記憶出現了偏差這麼簡單。

所以,難不成是系統搞得鬼?

如今不能被張遠掌握的常理所解釋的,就只有系統和現實出現偏差這兩樣,如果這兩者之間沒有聯繫,說什麼張遠也不相信。

「所以,這是你搞的鬼吧!」

張遠在心裡默念著質問系統。

【本系統只是按照系統的熟悉程度,對現實世界做了小小的微調而已,宿主不用大驚小怪。】

系統倒是毫不猶豫地承認了。

張遠暗暗翻著白眼:

「還做了什麼改動,趕快一併告訴我,好讓我有個提前準備。」

【僅此而已,沒有其他變動。】

行吧,既然知道了不是自己的腦子出現的混亂,而是整個現實世界都被那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系統進行了微調,張遠也不再糾結於此。

反正不管是陪審員還是陪審團,最終想要追求的結果都是敗訴而已,糾結在這種事情上,還不如好好琢磨應該怎麼尋找那種一看就是必輸無疑的案子!

張遠在電腦上敲敲打打,搜索各種推廣自己的辦法和途經,直到辦公室的門被再次推開,一個蒼老的聲音小心翼翼地傳了進來。

「請問,這裡是律師事務所嗎?」

「對,這裡是攜永律師事務所。」

張遠離門最近,聞聲站了起來,看見推門進來的是一位滿頭白髮的老太太。

「哦,那就是找對了。」

老太太衝著張遠微微一笑,整個人都走了進來,

「這位前台小伙子,我有點事情想要找位律師,麻煩幫我介紹一下。」

前台小伙子?

老太太的稱謂讓張遠愣了愣,過了一會兒他才反應過來。

可不就是嘛,坐在離事務所的門最近,任誰一開門,第一時間看見的都是自己,這不是前台小哥哥還是什麼!

不過被人當成前台好像也並不是一件壞事,就像眼前這老太太一樣,第一時間就和自己溝通上了,她要找律師,自己豈不是得了近水樓台的便宜?

張遠猶豫了一瞬剛想自告奮勇,位置和他有一排之隔的行政主管馬明早已經迎了上來。

「需要律師是嗎?老奶奶,請先到會客區稍等一會兒,我是這裡的主管,我馬上給您安排律師。」

啥?

就算是自己首先接上話的,也不能直接接待嗎?!

張遠看著老太太被馬明迎走,內心是委屈的,眼神是幽怨的,抗議是不敢的。

馬明帶著老太太去會客區,直接將剛剛回來的陸羽介紹給了她。

攜永律師事務所面積不大,張遠坐的位置就算已經到了門口,但是當陸羽和老太太聊起問題的時候,只要留心,張遠完全可以聽得清楚。

「奶奶,你這邊找我們是因為什麼事情?」

陸羽首先發問。

「是這樣的,有筆錢借給別人好久了,我就過來看看能不能要回來。」

老太太小心翼翼地伸手到自己的衣服口袋裡,拿出一張摺疊得方方正正的紙條。

「你看看,這是當時的借條。」

陸羽接過來看了一眼,內容很簡單,是叫做吳安的債務人在五年前向老太太借了三萬塊錢,約定當年年底就還。

「五年前,三萬塊。」

陸羽皺了皺眉,這都已經是五年前的事情了,早就超過了訴訟時效了啊!

按照虞國的法律規定,除了特殊情況,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為三年,三年一過,法律便不再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只要債務人臉皮夠厚,他就完全可以不用償還債務。

對於訴訟時效,最初學到這個知識的時候,張遠也有過疑問,法律為什麼要多此一舉規定除這麼一個東西。

後來,當他聽到一句法律諺語之後,他便豁然開朗。

這句諺語是這麼說的:「法律不保護躺在權利上睡覺的人」。

一旦有了訴訟時效的限制,就可以督促權利人即使行使自己的全力,當然,也避免了時間久遠導致取證的困難,從另一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保護了權利人的利益,減少了訴訟成本。

老太太的苦惱讓陸羽皺眉,張遠卻是眼前一亮。

看起來是一個超過訴訟時效的案子,只要這幾年老太太沒有主張過債權,再加上債務人稍微懂一些法律常識,就算不懂,會千搜,那也是必輸無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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