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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正當防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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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奎向張遠介紹的案件是一個涉及到人身傷亡的刑事案件,而公.訴.機.關更準備以「故意殺人罪」的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案件的大致情況是這樣的:

本案的犯罪嫌疑人,也即是即將以被告人的身份出現在法庭上的四十二歲的陳昌海,在某天夜裡從車間下了夜班回家,騎行到距離家裡不足一公里的一條小巷子口時,突然被人,也即是案件的被害人,二十二歲的李辰龍給攔了下來。

三更半夜,月黑風高,李辰龍攔下陳昌海顯然時有目的的。

果然,當李辰龍攔下陳昌海之後,他便從懷裡掏出一把水果匕首,抵著陳昌海就讓陳昌海交出口袋裡的所有財物。

因為陳昌海當天上的是晚班,下班之後,沿路的商店街鋪早就關門打烊,所以夜班的時候陳昌海從來沒有帶錢的習慣。

所以李辰龍要求交錢的要求,陳昌海根本沒有辦法滿足。

於是氣憤的李辰龍一首握著匕首威脅,另一隻手空出,對著陳昌海就是一頓劈頭蓋臉的猛揍。

暴力持續了幾分鐘,李辰龍似乎對自己即將空手而歸還不解恨。

停下拳頭的擊打之後,突然改用手中的匕首瘋狂地朝著陳昌海刺了過去。

在整個暴力發生的過程中,陳昌海原本並未還手,一直忍受著李辰龍的肆意踢打。

但當他看到李辰龍拿匕首刺向自己的時候,心中立馬慌了。

好在當時他穿的是厚厚的工作服,十分堅韌,並不容易刺穿。

所以李辰龍最初的幾次揮刺並沒有真正傷到陳昌海,只是當最後兩三次,李辰龍的匕首直接刺向他的心臟部位時,陳昌海終於慌了。

工服不是防刺服,雖然可能會因為對方的氣力不足而擋住幾次傷害,可早晚都得被對方刺穿。

求生的欲望讓陳昌海忘記了恐懼,正好這時李辰龍的手心不穩,匕首被陳昌海的手臂一帶,「吧嗒」掉在了地上。

說時遲那時快,這時候的陳昌海求生欲望強烈。

眼瞅著匕首掉落在地,立刻撲了過去搶到了匕首,接著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朝著反應慢了一拍,這時候才撲過來搶匕首的李辰龍揮了過去。

小巷子裡的燈光有些暗,陳昌海胡亂地拿著匕首亂揮,也不知道有沒有傷及李辰龍,只知道幾次之後,李辰龍便自己跌跌撞撞地跑了出去。

陳昌海並沒有追,而是停在原地喘了幾口粗氣,然後掏出電話報警。

因為他擔心自己傷到了李辰龍,也擔心李辰龍會喊人再回來。

那麼,只有警察趕到,自己才會是安全的。

掛了報警電話,陳昌海的心情總算放鬆了一些,這時候,他終於發現了匕首上的血跡,以及一路通往巷口外的疑似血跡的陰影。

陳昌海慌張不已,立刻順著陰影一路跟了過去,轉過一道彎之後,這才發現李辰龍已經趴在了不遠處的地面上,一動不動。

「然後警察就來了,帶走了陳昌海,同時把李辰龍緊急送往醫院。

但到醫院的時候,醫生說李辰龍已經沒有任何生命體徵了。」

潘奎介紹完案情,然後稍等了一會兒,問道,

「怎麼樣?我覺得這個案子的問題還是挺多的,有沒有興趣?咱們一起辦吧?

張遠並沒有立刻回答,他還在腦子裡消化著潘奎絮絮叨叨介紹的案子的各種細節。

不過就以潘奎的介紹來說,張遠總覺得「故意殺人罪」這個罪名定得太過嚴苛。

因為聽的過程中,張遠的第一反應,陳昌海的行為應該屬於正當防衛。

而經過稍微的理性思考過後,覺得非要刑事入罪的話,至多也只該是過失致人死亡罪,而且還是責任更低的防衛過當所導致,怎麼就定了個上限至死刑的故意殺人罪呢?

「你打算以什麼方式進行辯護?」

考慮的過程中,張遠決定先聽聽潘奎的意見。

「當然是罪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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