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吳大狀(1/2)
雖然說只是申請,但是,只要符合程序,那也沒有駁回之說。
所以法院在接到張遠的案子之後,從次日開始,便進入了緊鑼密鼓的陪審團籌備當中。
在虞國,民事案件當中的陪審團組成形式其實與刑事案件的沒有多少區別,首先都是利用電腦隨機篩選符合條件的當地公民。
而後,給這些符合條件的公民送出通知書。
因為參與陪審團審理案件,對於很多普通公民來說,除了是一種榮譽之外,還能極大地滿足他們對法庭審理案件的好奇心。
更重要的是,行俠仗義,劍走不平其實是根植於每一個普通人心底的一種衝動。
只不過,很多時候這種衝動要麼是沒有等到機會施展,要麼是被擔心或者害怕所壓制,所以即使是在危險面前也沒能表現出來。
但參加陪審團就完全不同了,這是一個絕好的機會不說,還不用擔心額外的風險,甚至在參與案件的工程中,還能拿到相應的補貼。
一個既能得到金錢上的滿足,還能得到心理上的滿足,甚至還有社會評價這種虛榮心上的滿足,又有多少人會拒絕這樣的好事呢?
只是在準備陪審團的流程中,因為篩選和培訓的需要,原本正常的流程會被拉長,等到張遠收到法院傳票的時候,已經是將近半個月之後了。
與張遠前後腳的時間,法院的傳票以及案件副本材料,也一併送達到了嚴德明的辦公室里。
嚴德明雖然頂著一個建築公司的名義,單從規模和內部管理來說,不過就是大一點的包工頭而已,平時的習慣也總是喜歡在工地里逗留,作為門面的辦公室卻是難得出現一次。
但這天卻不知道怎的,嚴德明偏偏陰差陽錯地在下班之後返回到了辦公室,第一眼,當然就看到了被公司的前台小妹妹擺放在自己那張碩大的辦公椅上的快遞。
「好你個老錢,真特娘的去法院告我!」
嚴德明看了快遞信封內的材料,知道錢孫李真把自己給告了。
既然你都不顧情面撕破臉了,那也別怪我不講仁義了!
嚴德明扔下訴訟材料,立馬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老李,我跟你說,那筆錢不用打給我了,我不要了。為什麼不要?用不著當然就不要了。好了,這次你能答應借錢給我,我真的很感動,下次找個時間,我專門請你喝酒,就當是感謝,也當時陪不是。就這樣,我手頭上還有點事,先掛了。」
嚴德明掛斷電話,心中還是不忿。
畢竟是髮小,也是一起出來闖蕩的兄弟,如今見到兄弟的公司陷入困境難道真的袖手旁觀嗎?
這種事情,嚴德明是做不出來的。
之所以這麼久以來一直都不願意主動幫助錢孫李,無非也存了讓錢孫李好好記住教訓的心思,然後在錢孫李走投無路的時候,拿出自己的心意幫他度過難關。
嚴德明想得很好,他覺得到那時候,錢孫李可能就會聽進自己的意見,以後踏踏實實地一步一個腳印幹事業了,所以就算自己手頭上也不寬裕,還是私下裡找了其他途徑提前借好了錢。
可沒想到如今,錢孫李居然不顧一切把事情捅到了法院的層面,這一下,他嚴德明又何必繼續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老好人呢?
拿著電話,坐在老闆椅上,嚴德明越想越覺得委屈和不甘,於是重新翻到了電話簿里的一個號碼,猶豫了幾秒鐘之後,還是撥了過去。
鈴聲響了幾秒,對方很快就接了電話。
「喂,吳律師嗎?」
與他口中的吳律師說話的時候,嚴德明的語氣緩和了許多。
「嚴總,真是難得,找我有事嗎?」
電話那頭的吳律師,有一個沉穩自信的聲音。
「哎,還能有什麼事啊,」
嚴德明無奈地嘆了口氣,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給你吳大律師打電話,當然是有事情要麻煩你了。」
「哦?嚴總,咱們認識這麼久,除了偶爾見你來找我諮詢一些小問題,可還從沒見過你現在這樣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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