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黃立明的邀約(1/2)
張遠重新花了將近兩個小時的時間再次修改了自己的代理意見,看著最終呈現出來的成果,十分滿意。
經過修改和精簡,代理意見內的事實部分和法律部分變得十分清晰和明確。
事實部分,主要是從黃立明明明請假,卻被鼴鼠公司強制解讀成曠工進行展開,然後引出鼴鼠公司的《員工手冊》的問題。
之後,筆墨的中心就轉移到了《員工手冊》的分析上。
從法律要求以及實際情況深入,著重論證了《員工手冊》的制定程序以及公開程序存在著先天的不足。
所以這份《員工手冊》是不能生效的,不能以此約束員工,更不能藉此作為依據,對員工進行違法處理。
搞定!
敲好了最後一個需要修改的字符,張遠靠在椅背上好好休息了一會兒,伸了伸懶腰。
接下來要做的是先將代理意見的電子稿發給主任戴守義過目把關,如果得到他的首肯,就可以找黃立明簽字確認了。
這是張遠從處理錢孫李的案件中學到的技巧。
因為錢孫李的案件,第一次讓張遠有了如履薄冰的感覺。
整個辦案過程中,張遠都有擔心萬一稍有不慎敗訴,很有可能就會步入潘奎的後塵。
所以張遠想了個辦法,提前將在庭審的時候可能會說的內容以及提交的所有材料,全部事先和錢孫李進行簽字確認。
這樣一來,也在一定程度上為萬一出現不利後果的情形,給自己爭取了些許的保障。
當然,案件最後的結果還是有驚無險地贏了下來。
但張遠覺得這個習慣很不錯,所以決定繼續保持下去。
郵件發給了戴守義,沒過幾分鐘,戴守義的回覆消息就來了。
「可以。」
這是戴守義針對張遠代理意見的回覆。
除此之外,張遠還從回覆郵件里獲得了另一個特權:
「以後你辦的案子,標準參照執業律師執行,所有的材料自行判斷,如無必要不必經過我的確認。」
這可就是來自主任戴守義的極大的認可了。
作為攜永律師事務所里的實習律師,因為從零經驗開始就得自己蒙頭頂上,但為了辦案效果,戴守義還是做了額外的保障的,那便是所有實習律師經手形成的文件,必須經過他的審核和同意才能提交給法院。
這是每個進所的實習律師都要經歷的過程。
但如今張遠擁有了特權,也就相當於在戴守義的心目中,張遠的能力和辦案水平已經完全達到了一個執業律師的標準。
這也算是對張遠的一種零成本的認可。
對此,張遠自然是很樂意接受的。
雖說有主任的一道把關,使得實習律師們的出錯概率得到了極大的降低,並且從戴守義的反饋中也能知道不足和得到收穫,這對實習律師們來說,也可以稱得上是一種保護機制。
但其實,許多時候戴守義的行蹤不定,發給他審核的材料半天都不見的能夠有回覆,無形中就使得工作的效率受到很大了的影響。
碰到這種情形,真的是使實習律師們苦不堪言。
有了戴守義的授權,張遠直接將代理意見列印了出來,然後通過電話聯繫了黃立明。
和黃立明約定的見面時間是在第二天的上午。
按照黃立明給的地址,第二天,張遠如期而至。
這一回的見面不再是星巴克,也不是什麼其他的咖啡廳,而是來到了一個與黃立明家相距不遠的單身公寓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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