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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八章 回到現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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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就在前面了。」

當天夜幕降臨,張遠等到了與陳昌海案件發生時相似的時間,拉上潘奎親自前往事發地點查看情況。

勘察現場,這是白天張遠看完案卷之後作出的一個決定。

根據案卷裡面的描述,他對陳昌海究竟是否屬於正當防衛的事實有了一定的搖擺。

為了查看究竟,張遠只能選擇在相似的時間和相同的地點觀察一番周圍的環境。

如果通過環境對比,能夠確定陳昌海持刀的時候並不能有效判斷周圍情況,包括李辰龍的身體部位,那麼,正當防衛一說或許依舊能夠說得通。

回到案發現場,這幾乎也是張遠目前所能做的最大的努力了。

至於說尋找證人等等的,說實話,張遠並不是沒想過。

只不過他的這個想法被潘奎義正嚴辭的拒絕了。

「你不知道辦理刑事案件的忌諱嗎?」

對於張遠想要找證人的想法,潘奎顯得很奇怪,也很意外。

「什麼忌諱?」

張遠第一次接觸刑事案件,所以真不明白潘奎的言外之意。

「偽證罪,了解一下。」

潘奎終於在張遠的身上找到了一些優越感,感覺真不錯,

「咱們這地方,你知道為什麼代理刑事案件的律師越來越少嗎?

其他不說,偽證罪就是個套子,律師一個不小心,或者你找的證人心理素質太薄弱,甚至就只是不想惹麻煩,在法庭上作出前後不一的證言。

雖然並不一定真能直接把律師入罪,但之後的麻煩也夠人喝一壺的了。」

「這麼說,豈不是可能導致當事人的利益受損了?」

張遠有些懷疑潘奎的說法。

雖然辦理民事案件的時候自己也小心謹慎,包括代理意見一類的材料,儘量都找當事人提前簽字確認。

可民事案件的證據規則和刑事不同,民事案件提供了瑕疵,甚至偽造的證據,提供了也就提供了,事後也不會有什麼事,最多在質證的環節被質疑真實性。

至於證據的這些問題出現在刑事案件上的後果,張遠接觸的刑事案件不多,但也知道輕重緩急。

只不過就此放棄尋找以及和證人溝通,心理感覺上總會覺得有些彆扭……

「去案發現場的沒問題,但找證人這事,如果你覺得我危言聳聽的話,完全可以問問主任的意見。」

張遠難得遇見潘奎的態度堅決。

行吧,看潘奎的模樣,張遠也看出來他並不是開玩笑,或者只是為了偷懶,

於是證人不尋找了,剩下的就只有回到案發現場,通過對周圍環境的對比查勘,看看能不能找到新的眉目,新的思路了。

案發的小巷位於孟慶市的城北,較為偏僻,周圍工廠林立,並且農民房鱗次櫛比,居住了大量的外來人口。

但同時,因為房屋基本上以農民房為主,所以整體的規劃,以及相應的市政建設就顯得雜亂了許多。

一些主幹道稍好,但那些更小一些,偏僻一些的胡同,路燈就開始顯得昏暗,看起來影影綽綽十分模糊了。

「應該就是這裡了。」

張遠與潘奎在一條小巷口前停了下來。

這裡便是案卷當中記述的案件事發地。

因為案件發生也有些時間了,所有的警戒以及當時留下的血跡,全都已經清理乾淨。

「這裡面有點暗啊。」

張遠朝著巷子裡望了望,這裡居然沒有路燈,而外面的光線,也只能往裡延伸不超過兩三米的距離。

兩人看了一眼周圍的環境,這時候,早就已經寂靜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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