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七百萬……(2/2)
精神撫慰金的事情,說實話,想多也多不到哪裡去。
按照相關的規定以及實踐當中的例子,至多,也就十來萬的標準。
就算當事人搬出祖宗十八代,再加上可以被「株連」的十族,基本上也不能改變撫慰金的事實。
更何況,七大姑八大姨的傷心,完全不在法律的考慮範圍之內啊!
「我們也不多要,只是實事求是的要求。
全家唯一單傳的獨苗就這麼沒了,你說說,要是換小明還著的話,就算是出天價,我們就能把他讓給別人去?
所以這回,我們也不要什麼天價不天價的,張律師,你就幫我們要個七百萬的精神撫慰金,我們就算了!」
七百萬……
還真是敢開口的。
這個數字讓張遠忍不住有些牙顫。
「要不,我們再合計合計這個數字?」
張遠知道就算是共享單車運營公司百分百的致死責任,也不可能要到七百萬的精神撫慰金。
更何況現在的實際情況是,或許運營公司負有管理不善的責任,但也遠沒到承擔全部責任的地步。
最多最多,也就是個間接導致的次要責任。
所以這樣的數字,說它是天方夜譚都不為過。
「不用合計了,就七百萬!」
胡曉明的父親不容置疑地說道,
「對了還有。
因為我們這個事情,在網絡上也有很多人關注。
雖然這些關注的人里大多數都在說我們是趁機訛詐。
我們做父母的,沒了孩子已經很痛苦了,實在是沒心思去管他們怎麼想怎麼說。
但是,既然現在要打這個官司了,我們索性就用實際行動表明我們的態度。
張律師,你再幫我們跟法院加上一條。
要求法院判決共享單車的公司,將所有的共享單車全部召回,先把車鎖好好檢查一遍,該修的修,該換的換,省得到時候悲劇重演。
張律師,你說我們提出這個要求,算不算是很有公益性,有公益目的的?」
「算,算,算的吧……」
張遠內心苦笑。
查到的事實已經有辦法要求運營公司承擔一定的賠償責任了。
此時再加上受害者父母的這種態度。
看來,當初理想的一舉三得的好事,那是完全成了過眼雲煙咯!
只不過,如果自己真的按照委託人的這個要求,向法院提出七百多萬的賠償請求,最後實際判決下來的金額與之相去甚遠。
這中間的差距,屬不屬於自己的敗訴結果?
能不能被計算成敗訴從而得到系統的獎勵?
【宿主,根據升級後的系統算法,本系統判斷案件的最終結果,已經不是僅僅通過判決書進行認定了。
系統作出的最終判斷,將會根據判決結果,以及判決結果與訴訟請求、當事人的要求,以及虞國現行法律規定的最高標準,綜合判斷。
其中的差額部分,都有機會按照一定標準計算入宿主的獎勵收益當中。】
所以說,這算是系統給自己降低了獎勵獲得的難度了?
張遠看完系統的解釋,忍不住激動地琢磨了起來。
【沒辦法,反腐倡廉建設,任重道遠!】
虛偽!
還什麼任重道遠……
有這覺悟,管他案子不案子的,直接給我錢,豈不是很快就能政治清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