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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 靈感(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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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兒,就靠在這棵樹幹上。」

老實的中年人指著邊上的一棵並不粗壯的樹木說到。

「這棵樹?大姐,是這裡對嗎?」

藍思聰向悍婦確認。

悍婦點點頭,沒有異議。

「好,我們知道了這塊石膏板的對方地點,那麼我們再來看,這條路鋪了磚,還有盲道,所以是條人行道,這個沒問題吧。

人行道,而且是在戶外的公共區域,這些都不用怎麼解釋吧。」

圍觀群眾盯著藍思聰,偶爾發出一些回應,但都不甚強烈。

「所以這裡面的事實和法律關係就很清楚了。

首先是事實部分,這位師傅把石膏板靠著樹,堆放在屬於公共道路的人行道上。

你們看,這條人行道本身也不寬,而這塊石膏板的大小卻是不小的。

擺放在這裡,如果通行的人多了一些,免不了就會被它給影響到。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妨礙了通行,這也是事實吧。

事實確定了,我再來說法律上的問題。

按照咱們國家的侵權責任法中的規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散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以把現在的事實代入進去就是:

這位師傅在公共道路上對方的石膏板妨礙通行造成了這位大姐的砸傷,那麼這位師傅就應該承擔侵權責任。

你們別急,我的話還沒有說完。

同樣在侵權責任法中還有規定,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句話又是什麼意思呢?

意思就是說,如果這位師傅想要不承擔責任,那麼,就得想辦法證明自己沒有錯,或者證明這位大姐的行為是因為故意等等,或者就是你們說的碰瓷。

這是要拿出證據來說明的,不然的話,就得承擔大姐受到的損失。

你們還別不信,不然的話,你們可以試試報警,讓警察來調解看看,結果會不會有什麼不同。」

藍思聰將法律擺了出來,說得頭頭是道,甚至帶進來警察來說事,把指責是碰瓷的傢伙說得一愣一愣的。

而悍婦大姐,也是懵懵得看了藍思聰好一會兒,最後才反應過來,原來這位自稱律師的人是在替自己說話,認為自己應該得到賠償。

於是更加理直氣壯:

「對。賠償,我要你賠我一萬,不然免談!」

「一萬?」

圍觀群眾對於獅子大開口的悍婦大姐的條件一片譁然。

真是敢說呢!

老實男人更加緊張。

律師都說了自己有責任,現在對方開口要一萬,這……

「大姐,就算是侵權,賠償也不是這麼要的……」

還是藍思聰,他繼續開口。

他的興趣,並不是為了證明誰對誰錯,而是覺得現在面對的是一道題目,他想把這道題目做得完整和正確。

不過悄悄站在他們身後的張遠並沒有繼續往下聽藍思聰的內容。

從藍思聰的表態中,張遠突然得到了一絲靈感。

這絲靈感就與解決共享單車的案件有關。

他開始離開圍觀群眾,朝著要開年會的酒店走去。

順便在路上,更仔細地把這個靈感仔細琢磨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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