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八章 這酸爽(1/2)
到目前為止,案件可能發生的意外問題,幾乎全讓戴守義給料到了。
果然,被自己人反水倒打一耙,這才是最致命的。
在證人出庭作證之前,王有有在廖婷婷和鄭嘉明的影響下,還能鎮定自若地對庭審進程應對自如。
沒想到證人一出場,王有有立刻奔潰得不能自己。
而更嚴重的是,之前本想拿在手上用以威脅以及用來跟吳有誠做交易的那點籌碼,這時候因為趙超等人撤訴的關係,也變得毫無用處。
「不要忘了,當時我讓張律師跟你們聯繫,說了不再追究敲詐勒索這些事情的時候,可是出於多年夫妻關係的考慮,並不是因為你所謂的什麼虛假訴訟!」
廖婷婷面紅耳赤的時候,吳有誠淡淡地將撤回起訴的通知放回包里,而後,又是輕描淡寫地再次補了一刀。
「你……」
廖婷婷徹底無話可說。
還能說什麼?
自己這邊的關鍵被對方抓得死死的,而對方的身上,僅有的那麼一點問題,又被他們輕輕鬆鬆地抹平。
如果這個案件就這麼輸了。
說實話,輸的不冤。
但輸的憋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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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鐘很快過去。
因為沒有證人在場,看不到那些白嫖了自己還要倒打一耙的人的模樣,以及經過廖婷婷的盡力安撫,王有有總算安靜了下來。
這時候,老法官也準時出現。
自然而然的,庭審的進程也到了最後的階段。
「原告方,你們先說。」
老法官敲了敲法槌,說道。
「好的,法官。」
廖婷婷看了一眼對面的張遠和吳有誠,然後又以眼神示意一旁的鄭嘉明要時刻留意王有有的情緒,之後便開始說起了自己的最後意見:
「首先,對於解除婚姻關係,原告方認為,這是原告與被告之間共同的意見,所以對於這一點,原告方不再做更多的論述。
其次,在共同財產的分割方面。
原告認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不論收入來源於一方還是雙方,在這期間所產生的家庭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在離婚的時候,理應平方這些共同財產。
相應的,雖然本案中有證人作證說原告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但原告認為這些證人的證言是不可信的。
原告,甚至所有擁有正常思維的人都會理解,與僅僅相識半年不到的朋友,互相不知根不知底的,怎麼可能在這種情況下將巨額的財產託付名下管理呢?
所以在這方面,還請法庭仔細考慮和查明。
另外,考慮到本案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夫妻分工,男方,也就是被告,負責在外賺錢養家,女方,也就是原告,放棄了自己的職業發展,留在家裡精心護家,操持家務。
即沒有收入來源,也沒有多少職場經驗。
所以,如果在婚姻關係解除之後,原告不能分配到應得的且合理的共同財產,那麼可以想見,這會對原告的今後生活造成多大的困擾。
因此,最後請求法庭能夠結合事實,排除不合邏輯的影響,作出公正的判決。」
廖婷婷的最後意見陳述完畢。
可以聽得出來,這時候的意見當中,已經沒有特別尖銳和關鍵的內容。
有的,只是老生常談的論調。
當然,還有試圖最後搶救一下的王有有離婚之後的生活困境。
於是,當最後的時間交到張遠手上的時候,張遠便輕鬆了許多。
而且陳述的內容也是言簡意賅:
「第一,關於解除婚姻關係,被告方沒有意見,認可婚姻關係就此解除。
第二,是財產轉移的問題。
這部分,不僅有證人證言可以佐證,而且還有警方的明確記錄,以及原告方曾經轉移財產時留下的消費記錄進行證明。
可謂事實清楚,證據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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