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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七章 下不為例(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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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也好,誹謗也罷,我們是律師,肯定不會做這樣的事情。」

廖婷婷順著張遠的話往下說。

當然,說的這句話的內容里,也含著對王有有私自亂行動,將可能獲得的主動權拱手相讓的不滿。

「按照我們原本的訴訟計劃,這部分的材料是準備在將來的庭審中拿來使用的。

但是突然被你約出來協商財產分割的事情,所以臨時挑選了一部分帶了出來。

至於其他沒能拿來給你看的,以及你所懷疑的事情,在那些材料上面都能輕易地找到。

當然不僅於此。

我們現在有十足的信心肯定吳有誠為了轉移財產進行虛假訴訟,如果真要追究下去,張律師,你也要想明白。

虛假訴訟的參與人,可不是只有吳有誠一人而已。

如果我們一不做二不休,連著把趙超那幾人也一起追究下去。

就算我們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吳有誠與他們合謀進行虛假訴訟,難道危及到他們切身利益的時候,你就這麼肯定他們還是願意替吳有誠繼續扛下去?」

「對的,就是這樣!」

王有有也插嘴補充了一句。

敢情這女人,還真是一刻都不願意落了自己的戲份。

難題拋回給了張遠。

感覺怎麼回答都有問題。

如果就此置之不理,無所謂地來一句:隨便你們。

然後收拾東西瀟灑走人坐等案件後續進展。

這顯然是不太可行的。

畢竟虛假訴訟,處分財產的事情,自己是知情的。

知情,便讓自己投鼠忌器。

萬一廖婷婷所謂的還有部分材料沒有帶著向自己展示是真的呢?

而且廖婷婷說的也確是實情。

如果這件事情追究到趙超他們的頭上,誰能保證趙超等人會不會頂不住壓力而將一切都坦白?

可是,就在廖婷婷這麼一說之後立馬就直言放棄對王有有等人敲詐勒索一事的追究,也是魯莽。

萬一廖婷婷只是唬人的呢?

他們並沒有所謂的還未展示的證據資料。

沒有證據,對於追究趙超等人的事情,就變得名不正言不順。

難道還敢破罐子破摔,再來個針對趙超等人的誹謗不成?

可是,直接放棄對敲詐勒索一事的追究和利用,那損失的還是自己這方的利益。

張遠反覆琢磨,反覆權衡了半天。

就在他的沉默將要引起王有有的不耐煩,也將引起廖婷婷和鄭嘉明的懷疑的時候,張遠終於開口了:

「既然如此,那就說明今天的協商是沒有結果的了。

那不如今天就到此為止。

反正距離開庭還有幾天時間。

如果這幾天裡你們對於我方提出的財產分割的條件有什麼新的想法或意見,歡迎隨時聯繫溝通。

至於王有有女士對我的當事人吳有誠所做的事情,我們也會酌情處理。

畢竟走到這個結果之前,多年的夫妻生活,還是有一定的感情基礎的嘛。」

這是在這極短的時間內,張遠所能想出的自認為最合理貼切的說法了。

說了結束,但留下了繼續溝通的口子。

提了王有有找人下局的事情,但並未明說不再追究,也沒有表達非要深究不可的意思。

一切都看將來的表現。

至於所謂的夫妻感情基礎,完全就是個幌子而已。

說完這些,張遠便開始收拾自己的東西準備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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