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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鋼鐵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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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監控室的屏幕,林深直接看到了網吧門外臨街的高清監控攝像頭拍攝的景象,有兩名穿著警裝的成年男子正向他店裡走來。

根據他們行走時抬頭看的角度、腳步落點等信息,可以判斷他們應該就是朝著林深的網吧而來。

「快,看一下有沒有未成年,有的話趕快讓他們走。」

叫過了網管,直接吩咐著,來網吧的人大部分目的都是為了玩遊戲,其中的未成年人可不少。

雖然說前幾年已經對未成年人上網有了限制,可是查的並不嚴,因此大多數網吧老闆為了利潤還是會吩咐前台收銀員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

網吧實際上是一個丟東西很多的地方,特別是包夜的那種,到了凌晨,都會止不住的瞌睡,等到一覺睡醒,很可能就會忘記一些自己的東西,比如身份證,很多從事灰色產業的就從網吧的網管手裡買一些丟失的身份證。

而網吧前台實際上也放著很多備用的身份證,這些是供那些來上網沒帶身份證的人使用的,當然,大多都是未成年人。

以前也沒事,最近突然查的嚴了,一旦被逮到,罰款都不是小數目,基本上半個月的營業額都要沒了,因此所有網吧都配備安裝了攝像頭。

店門口有能夠拍攝到街道的攝像頭,裡面有人看著,若是發現了經查,立刻就得先自查一下,然後趕緊讓不合規的顧客下機。

「老闆,早上就兩三個人,沒有不合規矩的。」

網吧上網的早上很少人,所以為了吸引顧客,一般就會在早上也開展促銷。

林深聽著網管的回話,稍微放下了心,然後他就看到一中年一青年兩名身穿制服的男子走進了店裡。

「誒,怎麼這……額,」林深趕緊站起來,發現是兩位不認識的,頓了頓把到嘴邊的話咽了回去,改口道:「您好,兩位同志有什麼事嗎?」

「你是這家店的什麼人?我們找老闆詢問點情況。」中年經查問道。

「我就是這家店的老闆,我叫林深,和所里的韓警官比較熟。「

滬市很少有那種冒充經查的,林深也不太擔心,請兩人坐下,讓前台給兩人拿了兩瓶水,然後又說道:「這早上生意也就這樣,也沒啥人來,兩位同志這是?」

看這兩人不像是來找麻煩的,但是林深態度也很端正,鞍前馬後的招呼著。

中年警茶先是掃了一眼網吧的環境,然後問道:「我們是刑警隊的,是這麼回事,昨天晚上你們這條街發生了一起大規模的傷人案,我們正在調查這個案子,我們想要詢問一下情況,看看有沒有什麼線索。」

林深愣了一下,想了想然後說道:「這……我還沒聽過有這麼一件事啊,我們網吧晚上基本1點之前就關門了,晚上包夜的也都是早上再出去的,昨天夜班的也沒說啊!」

「我們查到有幾名受害者,以「保護費」的名義,在你們這條街上各家商戶都受過騷擾?你這家網吧平日裡應該被騷擾過吧?」年輕的那個盯視著林深,開口問道。

林深此時無奈的答道:「警官,他們那些人都是無事生非的無業流氓,我這家店在這條街上雖然不算大,但是雇的網管白班4個,夜班3個,一般也沒人會來鬧事的,保護費也說不上,每個月也就兩千塊錢,讓他們別來惹事就行了。」

林深說完,然後滿臉幸災樂禍的笑容問著:「他們被人打了?真是該啊!怎麼樣傷得重不重?」

「這你別管,你們有沒有發生過一些爭執,或者說你是不是有過打他們的想法?」年輕警茶又問著。

林深拿出煙來散了一下,然後點起火說道:「我和他們那些人可沒有過什麼衝突,也不會有什麼言語爭執,一個月也就兩千塊錢,犯不上!」

「別人管你要錢你就給啊?」年輕警員瞪著問道。

抽了一口煙,林深微微苦笑著說道:「白給我也不想給的,可是犯不著和他們衝突啊,國家規定敲詐勒索罪以實際要到的錢才算,要不到錢不犯法,我要是打電話報警他們最多被叫去所里調解一下,反倒還要耽擱我做生意,他們要是鬧起事來,隨便摔我一台電腦都這錢了,還耽誤生意。

警茶同志你們肯定也知道,來我們網吧上網的都是安分的,他們流里流氣的,要是常來真影響我做生意,我就只好給他們一點錢,讓他們去玩別的,別上我這就行。」

攔下了有些激動的年輕警茶,中年警茶看著林深問道:「昨天晚上3點左右有三十幾個人都在這條街上被打傷了,都是雙腿被打斷了,其中部分人都是粉碎性骨折,事情很嚴重;今天凌晨韓所長來看你們監控的時候,發現你們監控沒有錄昨天的。」

「三十幾個?」林深頗為驚訝的問道:「他們那幫人有這麼多嗎?老韓來過?監控?我沒聽夜班的說起過。」

「這個案子現在還在調查階段,暫時不能透漏消息,給你們夜班的那三人都說過了。」中年警茶說道。

經查也不是什麼混混的保護傘,主要是有人無視法律威嚴,一下子打傷了近四十名可能涉黑的人,下手還很重,而且也不是這一起,其他地區同樣昨天也有,加起來上百人被傷,這甚至可以稱得上滬市近期的第一大案了。

雖然被打的人當中相當部分人有涉黑嫌疑,好幾個有刑滿釋放記錄或者處罰記錄,但是畢竟他們在這次事件中是受害者,不能因為這樣就歧視他們的出身。

所以連夜區里乃至市局都被驚動了,附近的監控早上都查了一遍,那一段竟然都沒有記錄,附近的交通監控也絲毫沒有那段時間的記錄。

昨天夜裡三四點本來是他們這幫人附近一家夜場散場回家的時間;這一條街上百十家店鋪,少的幾百,大的一兩千,就算加上夜場看場的錢,收入實際上並沒有多少,也幸虧其中好些人都是不在乎這些錢的。

他們這些人說做過什麼多壞的事,也還不至於,但是肯定也都不是什麼好人,嗑藥、勒索等事倒是沒少做,晚上騎個「鬼火」製造噪音也沒少做。

滬市雖然很發達,但是這塊屬於郊區,外來打工人員比較多,這些人就是被攪擾,大多也是忍氣吞聲,加上這個區域派出所的警力少,一些小事根本都顧不上。

不過,發生這個大案子,派出所立刻就得配合刑警大隊來排查線索,不過派出所的警力少,也只能刑警隊的自己來了。

林深是的確不知道有這麼回事,早上的網管都是早早的就下班了,只要白班收銀員看交接帳務沒問題,一般也不會去打擾夜班的人。

刑警查到林深這裡並不是沒有原因的,這時那個年輕刑警拿出幾張紙來,說道:「你看一下這些。」

吐泡泡的魚:誰知道怎麼舉報治安很差,我是網吧的收銀員,晚上2點下班,總是有人騎著閃著光的摩托車跟著我,晚上下夜班好害怕。

小果然:我剛來滬市的時候也在那邊住過,晚上很吵,舉報也不管用的,我現在搬走了。

光哥:樓主女的?找個男朋友晚上下班接你,可以考慮一下光哥。

大雨雨雨雨:換個工作吧,實際上那些人也不敢幹什麼事的。

吐泡泡的魚回復小果然:我才來滬市,現在沒錢,只能在這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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