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接受一(1/2)求推薦(2/2)
而現在桐生武信計劃中的快遞公司,不管從那個角度來說,可以算是一莊穩賺不賠的生意。
並不需要伊藤武二投入太多資金,就能夠獲得未來快遞公司四成股份,對於現在的伊藤武二來說,這可謂是一個特別誘人的條件。
接著桐生武信有敘述了自己的一些設想,桐生武信是打算先成立一個快遞公司。然後在快遞公司基礎架構之上再成立一家全新的控股公司。
這家控股公司的股權,將由桐生武信,伊藤武二和7-11便利店三家按之前的比例分配。分配完成之後這家控股公司的股權將一直保持不變。
如果以後再有其他資金融資或者發生股權變動,都將以快遞公司為主體本身股權進行變動。
這樣一來只要開始成立控股公司能夠一直保證對快遞公司的控股,那麼就相當於桐生武信能夠憑藉著少量的股份,保持對快遞公司的控股權。這樣一來桐生武信就可以給其他勢力的融資和利益交換留下充足的空間。
面對桐生武信的想法伊藤武二沒有任何意見,桐生武信都能夠將四成股份交給他,做出點些許防範是很正常。
如果以後發生融資,一旦桐生武信占有的股權數比例低於百分之五十以後,伊藤武二就能和外人聯合,就能夠把桐生武信給趕出公司。
就像很多公司都會出現過的情形,公司創始人因為自己的股權過低,被資本與公司高層管理人員聯合起來掃地出門。
如果是伊藤武二可能會做的相比於桐生武信更加嚴格,更可能不單單像桐生武信光保證對公司的控股權這麼簡單。
現在就相當於桐生武信和伊藤武二屬於綁在一條繩子上面的螞蚱,將會在很多時候都會處於一個綁定區間內。
當然桐生武信會將公司的股份讓出這麼多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快遞公司的業務始終是與7-11便利店處於高度綁定狀態里。
這種綁定雖然對雙方有著些許的互利互惠在裡面,但真正來說不是便利店與快遞公司相互的綁定,更多的是快遞公司對7-11便利店單方面的依賴。
只要桐生武信拿著7-11便利店接收快遞的渠道,那麼就相當於快遞公司的命脈就始終攥在桐生武信的手中。
將一切都理順之後,伊藤武二才感覺這件事真實地。因為如果沒有這些限制條件在內,伊藤武二根本不敢接受快遞公司的股份。
站在伊藤武二身處的這個位置,他們深刻的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的真理。
任何一個看似充滿好處的東西,內里卻可能算是毒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