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三章 例子(2/2)
「逃稅避稅絕不可饒。」朱標的語氣很鄭重:「莫說小門小戶,就算是皇商國戚的生意也得把商稅給本宮交齊,這是大明的鐵律,絕沒有什麼商量的餘地,則令地方官府抄沒其全部家產補稅,並流放集市主家族長至遼東。」
朱標自己都恨不得一個大子兒掰成兩個花,當然是不能允許有人逃稅,而且這樣的例子一開,就顯得願意交稅的商人很傻,往後也會想辦法逃稅,因此殺一儆百很有必要。
區區地方的小家族自然不算是那個一了,這樣的殺一百個也不算什麼了不得的事情,還得挑選一個身份地位都很高貴的來,最好還是跟天家親厚的。
如此想來合適的就極少了,皇親也只有住在岐陽王府的老駙馬,國戚也就是太子妃的娘家開平王府常家。
工部尚書奏報:「按昨日議,民田每頃出一丁為夫,今歲冬農隙至京應役百姓,直隸應天等一十七府,江西所屬一十三府,為田五十四萬五百二十三頃,出夫五十四萬五百二十三人。」
五十多萬人需要服徭役一個月,這不是小事情,朱標認真的在心中細細的過了一遍,與兩位尚書商議了細節,敲定了負責的官員。
這時禮部侍郎請求入見,太子召,原是地方上報,有真定府饒陽縣民趙彥良妻王氏,太平府當塗縣民洪貞妻楊氏等俱早寡守節,請朝廷授予皆旌表其門曰貞節。
於公於私朱標都是不希望有寡居之人的,但事關禮教,且此時婦人地位輕賤,婚配從來都是不由己身,講究未嫁從父,既嫁從夫,夫死從子。
且上還有父母公婆長輩管束,下有兒女子侄羈絆,一介薄命實難由己從心,這貞節牌坊可算最後的傍身了,朱標不簽授容易,任憑是誰也不敢來問當朝太子的不是,可她們沒了這傍身牌坊,恐怕是連性命都難以保全了。
皺著眉頭簽下,對著站立恭候的禮部侍郎道:「禮部要重新商議授予貞潔牌坊之事,布告各州府地方,往後不得輕易上請牌坊,非為國育才樹德之婦不授,絕不以守寡而輕賜。
禮部侍郎為難的應道:「微臣知曉殿下是想著勸婚嫁減寡居以增人口,只是這三綱五常亦是世道根基,正以人倫風教為重,而欲全之閨門耳。」
工部尚書也是跟著說道:「俗話說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而其室家生為節婦,斯亦人倫之美事…」
戶部尚書趙文景顯然與他們觀念不一:「夫死而嫁,固為失節,然亦有不得已者,聖人不能禁也,此為朱文公之言。」
朱標沒有沒有理會他們的爭論,見此禮部侍郎也只能應諾而退,太子爺的諭令,勸動了自然就罷了,沒勸動那便是一定要去辦的。
不過該上的奏章還是要上的,等回去一說,禮部和御史台的言官們必然轟動,不過依照慣例來看,凡是太子堅定之事,什麼諫言都是無用的,這點與聖上倒是極像,不愧是父子。
工部尚書沒多久也退了下去,趙文景嘆息道:「程朱無錯,其徒子徒孫害人不淺,前宋時少有寡居婦人,莫說尋常百姓之家,便是皇后都有改嫁出身。」
這話還真不是虛言,朱熹都曾親筆寫過「昔尹川先生嘗論此事,以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自世俗觀之,誠為迂闊。」
兩宋時,從士大夫到百姓人家,婦女改嫁的事件俯拾皆是,王安石的兒媳寵氏、岳飛的前妻劉氏、陸游的前妻唐琬都改適他人。
宋真宗之妻章獻明肅皇后劉娥,蜀地孤女出身,曾嫁給了蜀地一個叫龔美的銀匠,後還不是晉為皇后,甚至一度臨朝稱制,身著帝王袞服,在宋朝太廟祭祀宋太祖等宋朝歷代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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