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軍事 > 大宋有種 > 番外之53 莫須有詐,大奸對小奸!

番外之53 莫須有詐,大奸對小奸!(1/2)

目錄

劉彥宗只是隨口一問,秦檜也是順口一答。

這一問一答結束之後,鄆城城西高處的一座金兵大營的中軍大帳之內,一片寂靜。

負責接待宋使的劉彥宗和蔡松年都是精明強幹的人物,在原本的歷史上,他們可都是金國漢奸眾之中的佼佼者,全都位極人臣,在金國混到了宰執。其中劉彥宗在死後還追封鄆王(和趙楷一個封號),漢奸當到封王,可見其不是一般的奸了。

所以劉彥宗、蔡松年馬上就從秦檜的話語和表情中分析出高俅高太尉和趙不破趙殿帥,多半不在這支在昨天晚上抵達濮州瓠河鎮的宋國大兵軍中而且他倆還分析出,高俅並不是眼下這場戰爭的總指揮,他最多就是其中一部分軍隊的主將。

能夠指揮京畿一帶全部宋軍的人物,只有大宋天子趙楷(還真蒙對了)一人而已!

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大宋朝講究將從中御嘛!怎麼可能讓高俅一個武資的太尉節制京畿周圍的全軍呢?上一個有此殊榮者好像就是趙匡胤啊!

至於那個趙殿帥「不」字輩的,應該是趙光義的子孫,有萬夫不當之勇有可能的,要指揮全軍那是想都別想。大宋朝就不允許宗室掌兵權這樣的事情發生!

他的「殿帥」多半是個綽號或是虛職宋軍將領的「認旗」是很隨性的,一般不會規規矩矩寫上官職姓名,經常會有人把自己的綽號寫上去。

所以這「殿帥趙不破」多半是個武藝超群的勇將,宋朝文臣都輕視武士,這個秦檜沒聽說過,或是一時沒想起「殿帥趙不破」也很正常。

另外,剛才那個秦檜還提到了什麼「親征行營使李樞密」大宋朝已經有好多年沒出過武資樞密使、樞密副使了,這個「李樞密」多半是個不會打仗的文官。

而秦檜提到的「種太尉、姚太尉、劉太尉」多半是種世道、姚古、劉延慶這些人沒有一個能打的!

一群不能打的太尉加上一個不知兵的樞密,縱有30萬人,又有何懼?

在劉彥宗、蔡松年開動腦筋,對秦檜的言語進行深入解讀和分析的時候,秦檜也察覺到哪裡不對了首先,這裡的氣氛就不大對啊!

這座金兵大營不是三個女真萬戶合用的大營,而是劉彥宗和韓常所領的兩個漢軍萬戶的大營女真大營可不能給秦檜看,因為有一萬餘人在那裡發燒咳嗽,弄得跟個軍中爆發大疫一樣了,這要讓宋軍知道了,他們的80萬禁軍不得一擁而上?到時候大金兵是背著病號上戰場呢?還是丟下病號上戰場呢?

所以完顏宗望就嚴密封鎖了三個女真萬戶的大營,並且將兩個沒有多少病號的漢軍萬戶定在了前面,還把警戒和對外聯絡(聯絡漢奸、敲詐鄰近的州縣市鎮)的活兒,都交給了劉彥宗和韓常。

雖然劉、韓二人的萬戶病號不多,而且這些日子還打了不少草谷,人人發了筆小財,可是他們的士氣卻比病號滿營的女真人還低。

秦檜的奸詐可是不亞於劉彥宗、蔡松年的,他也是死後封王的大漢奸啊!劉彥宗、蔡松年和他相比,那簡直就是小奸見大奸。

雖然秦檜這個「大奸」現在還沒完全成長起來,但他的洞察力還是有的,從被南京漢兒軍的游騎截獲,到進入漢兒軍大營,再到劉彥宗的中軍,這一路他發現太多的跡象都表明金兵的漢兒軍士氣低落其實他本來也不知道一支士氣低落的軍隊是什麼樣的?但是跟著李綱的10萬大軍行動了幾天後,他總算明白什麼是士氣低落了。

現在他居然在「戰無不勝」的金兵大營之中感覺到了同樣的氣氛。

而且,秦檜還發現幾乎所有的漢兒軍兵將在今天清晨他入營的時候,都收拾好了行李,一副隨時準備跑路的模樣兒!

難道金兵在梁山泊一帶被官家所率領的軍隊打敗了?這不能吧?秦檜居然猜到了真相,但他隨即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金賊不可能那麼容易就敗了的

另外,金賊為什麼問起高俅?為什麼又問起趙殿帥?這個趙殿帥到底是誰?

金賊莫須有詐?秦檜心想:一定要小心應付啊!

想到這裡,秦檜就嗯咳一聲,打破了沉默,沉聲道:「劉萬戶,我朝天子麾下已經集中了天下勤王之兵百萬,如高太尉這樣的大將那是車載斗量。

李樞密所領之兵不過是天子的先鋒,若真等天子之兵大至……那可就沒什麼好談的了!」

秦檜這話其實是在套金兵的底!

蔡松年的奸詐度是三人中最低的,立即就著了道,冷笑一聲:「哼,貴使不必虛張聲勢,誰不知道南人的新官家不過是個只懂琴棋詩畫的文人?他懂什麼打仗?」

那就說明官家還安好,而且還沒有暴露身份!秦檜鬆了口氣兒。

如果趙楷的身份還沒暴露,就說明金賊沒有抓到任何一個夠份量的俘虜。如果趙楷打了大敗仗,那肯定會有知道其身份的軍官被俘……看來官家是利用梁山泊的有利地形在和金賊周旋,也沒吃什麼大虧。

那麼現在只需要將金賊主力引到瓠河鎮,官家應該就能走脫了。

這個功勞可不小啊!

想到這裡,秦檜一張白得有點奸詐的書生面孔上露出了溫和的笑容。

劉彥宗沒有意識到蔡松年剛剛泄密了……因為趙楷親自領兵在梁山泊和金兵周旋的事兒在他看來,簡直就是天方夜譚!

看著秦檜那張讓人討厭的白臉兒,生了一張棗紅色臉皮的劉彥宗冷哼一聲:「你們的官家在三山浮橋時就派過個姓曹的來和談……如果條件還是一樣的,那就不必再談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