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江達的狐狸尾巴露出來了(2/2)
說到伊人酸奶贊助的事情,林立馬上想到了伊人酸奶來買自己歌曲的事情。
「這麼說,伊人酸奶買《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出了那麼高的價格,也是你的意思?」林立問。
《酸酸甜甜就是我》這首歌,胡峰給的是一百萬,而且還只是使用權,林立開始並不知道行情,高興的不行,可後來和陶宇峰談《想唱就唱》的歌曲版權時才知道,原來業內價格也就在10萬左右,他一個新人,只能更低。
江達毫不猶豫點了點頭,說:「是我的意思,一百萬,對我來說,不多。」
「為什麼要這麼做?」
林立問,他實在有些不明白,即使是超級富二代,也沒有白送錢的。
「說白了,就是討好你啊。」江達諂媚地笑道。
「你一個超級富二代,巴結我做什麼?」林立不解。
「這就說來話長了,你可以把它當成是我的一場賭博。」
林立不解:「什麼意思?」
「這麼和你說吧,我今年也20了,我爸的意思呢,就是給我五個億,讓我自己創業,如果我失敗了,以後就很難在他那拿到錢了,如果成功,那以後也就不用跟他要錢了,反正就是用五個億把我打發了。」
林立聽了,笑道:「果然是有錢人家的孩子,五個億,怎麼你說起來感覺像是在打發叫花子呢,這麼多錢,不創業,一輩子也很難花完吧。」
江達奇怪地瞥了林立一眼,笑道:「哈哈,別說五個億,就是給我五百個億,我也能敗光了!」
林立點了點頭,說:「難怪你爸爸要這麼對你了。」
「哎呀,別說這個了,就說我的計劃吧,我呢,沒什麼商業本事,也不想靠我爸打下的江山和關係來支撐我創業,所以呢,我思來想去,唯一我還有點興趣,我爸也沒太深入的行業,還就是娛樂圈了,所以我準備拿著這五億來開一家娛樂公司。」
「五億說少不少,說多不多,開一家娛樂公司,簽一批藝人倒也還可以。」
「不過你知道,我這人吶,喜歡刺激,正經開個娛樂公司,各處打點,各種應酬我也不喜歡,本來我還發愁呢,結果遇到你了。」
林立不解:「遇到我怎麼了?」
江達嘿嘿笑了兩聲,說:「我遇到你吧,就覺得特別對胃口,你又那麼有才,我想如果我們倆合作,肯定有趣。」
林立笑了笑,有錢就是任性啊:「你也挺有趣的。」
江達一拍大腿,大笑道:「是吧,這麼說你會答應了?」
「答應什麼?」
「做我這個公司一哥啊?」
林立一愣,有些無語:「你公司有第二個藝人嗎?」
江達尷尬地笑了笑:「你放心,就算有,你也絕對是一哥!」
「所以,你出高價買我的歌,前兩天鬧出那麼大的動靜說要幫我出口氣,也都是為了討好我,讓我和你簽約?」
江達得意地挑了挑眉,說:「是,但是也不全是,一來,我覺得你的才華,和那首《酸酸甜甜就是我》配得上這個價格,二來,我替你出氣確實是為了討好你,但也是為了讓你看看我的本事,畢竟我要是一點本事都沒有,你怎麼可能放心跟我簽約呢,是吧?」
林立點了點頭,江達和自己雖然不熟,但還真挺了解自己。
江達這兩天的一系列操作,可以看得出來,他的膽子確實大,手段也夠多,他這種不怕事大的性格,倒是和自己有幾分相似。
「所以……為什麼是我?」林立問。
「因為你有才啊,這樣到時候就是別人主動找我們,而不是我們去求別人施捨資源,我不就不用去當孫子了嘛,哈哈,還有,你身上有股不低頭不服輸的精神,跟我一樣!」
林立倒是喜歡江達的直接:「你這是誇我,還是在給自己臉上貼金呢?」
江達哈哈笑了一會,忽然認真起來。
「你願意嗎?」
林立也越來越覺得這個江達對自己的胃口,全天下估計也找不出第二個了,這些日子的經歷也讓林立發覺需要有一個公司,幫自己處理一些自己不擅長的事情,只要雙方是對等的地位來談,林立自然願意接受。
江達這麼了解自己的脾氣,又這麼想簽自己,自然在合約之上不會有什麼問題了。
「我願意。」
林立一說出口,就覺得有些彆扭,為什麼這三個字說出來總有點怪怪的。
「我的公司你會是第一個藝人,你就是一哥,一切都是從頭開始,我什麼都不能給你保證,無法保證你的資源,沒辦法保證你以後出多少唱片,沒有辦法保證你能出演多少影視劇,連基本的綜藝節目也保證不了,即使這樣,你也願意?」
林立點了點頭,說:「我也沒辦法保證給你掙錢,沒辦法保證我什麼時候會離開公司,說不定等你們的錢敗光了我就走了,甚至會給公司帶來無數麻煩和仇敵,所以,即使這樣,你還願意簽我?」
兩人盯著對方看了許久,忽然同時笑出聲來。
「我明天帶人來簽約!」
「好!」